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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成立内地首家自贸区法院
2015-12-30 19:13:00
 

  中新社广州12月30日电 (蔡敏婕 马伟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法院30日正式揭牌,成为内地首家自贸区法院。

  广州市中院副院长舒扬称,南沙片区法院将深化实施港澳籍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机制和港澳商会协调机制。将以港澳商会为纽带,通过调解等制度,搭建自贸区多元化解涉港澳民商事纠纷的立体平台,提升港澳民众司法参与度和认同度,推动自贸区商事纠纷高效、便捷解决。

  舒扬表示,自贸区法院将积极参与自贸区法律、特别是涉港澳法律问题研讨。同时,将尝试与社会第三方查明机构的合作,拓宽和规范港澳法律查明途径。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于今年4月21日正式挂牌运作后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11月28日批复,同意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据介绍,南沙片区法院将集中受理、审理原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与南沙自贸区相关联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主要包括与南沙自贸区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

  舒扬介绍,自贸区法院将建立“E法院”自助服务终端,在内地打造首个自贸区法院线上商事调解中心,并尝试实现诉讼模拟评估、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网上预约、远程线上调解和线上诉讼导入等功能。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称,南沙片区法院的成立,是保障自贸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保障自贸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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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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