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通报27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海淀区三幼儿园违规办班收费
(记者孙颖)北京市纪委今天公布了27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其中,海淀区通报,海淀街道厂洼幼儿园、北太平庄街道蓟门里幼儿园、北太平庄街道威凯幼儿园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违规办班收费,所得收入存放于幼儿园账外保管并发放至幼儿园老师及员工,接受与幼儿园有合作办学关系人员的邀请外出旅游。北京市第三聋人学校原校长郑连成、工会主席徐鲁榕公款旅游。2013年7月,郑连成、徐鲁榕使用工会经费38.41万元组织71名教职工前往四川成都、乐山等地旅游;同年11月借外出开会之机,使用工会经费4.93万元组织53名教职工前往河北承德旅游。
丰台区通报,2007年,郝留彦在担任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南苑绿化队党支部书记期间,以南苑绿化队车辆紧张为由,要求某企业为南苑绿化队购置本田讴歌牌汽车一辆。该车从购入起一直作为郝留彦在南苑绿化队的公务车。2014年11月,郝留彦退休返聘至南苑绿化队工作后,仍继续使用该车,直到2015年9月区纪委调查期间才将该车归还。2014年4月,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作为区园林绿化局下属事业单位,丰台绿化队虽制定了整改方案,但党支部书记李天阳对上级要求阳奉阴违,一直违规使用30平方米的办公室和15平方米的休息室。
门头沟区通报,首师大附中永定分校以教师培训为名组织部分教师公款旅游。大兴区通报三起大操大办婚庆问题。平谷区通报数量最多,共16起。其中,多个镇擅自发放补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