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琼珂 通讯员 陈卫锋)电影《鬼吹灯之寻龙诀》正在热播,可电影原著小说《鬼吹灯》的版权却陡生波澜。近日,《鬼吹灯》版权商、起点中文网经营者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浦东法院申请诉前禁令,理由是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亚马逊网站、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掌阅书城和“掌阅iReader客户端”,涉嫌以虚假宣传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浦东法院裁定,两名被申请人立即停止销售小说《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过程中使用“电影《鬼吹灯之寻龙诀》原著小说”或“寻龙诀原著”字样。上周,两份裁定书已经送达。
《摸金校尉》《鬼吹灯》非同一作品
申请人玄霆公司称,小说《鬼吹灯》是由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创作的网络原创小说。申请人经受让成为著作财产权人后,《鬼吹灯》原著作品借助其经营的起点中文网的影响力和申请人的版权运营后,早已成为中国乃至国际上享有极高知名度的文学作品。
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经由玄霆公司授权后,根据小说《鬼吹灯》第二部改编电影《鬼吹灯之寻龙诀》,于12月18日上映。之后,被申请人世纪卓越公司所属亚马逊网站、掌阅公司所属掌阅书城以及“掌阅iReader客户端”在销售小说《摸金校尉》时,称其为电影《寻龙诀》的“原著”小说,并将《寻龙诀》电影海报作为《摸金校尉》电子书封面背景。掌阅公司还在该电子书内嵌入电影《寻龙诀》主演黄渤、夏雨推荐电影的视频。
玄霆公司称,尽管《摸金校尉》与《鬼吹灯》均由天下霸唱所著,讲述的均为胡八一等摸金三人组的盗墓探险故事,但二者并非同一作品,《摸金校尉》非电影《寻龙诀》原著小说,两被申请人虚称其为电影“原著”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两被申请人提前制作涉案电子书,并选择在电影上映当日上线促销,其攀附电影《寻龙诀》进而攀附小说《鬼吹灯》影响力的主观恶性明显,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12月22日,玄霆公司向浦东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禁止两被申请人在销售小说《摸金校尉》过程中使用“电影《鬼吹灯之寻龙诀》原著小说”或“寻龙诀原著”字样。
法院支持著作权人申请
法院认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可初步证明申请人对小说《鬼吹灯》享有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万达影视公司经申请人授权根据《鬼吹灯》原著系列小说的第二部改编拍摄电影《寻龙诀》,故该电影的原著应为申请人的《鬼吹灯》作品。两被申请人的行为,易使相关公众误以为小说《摸金校尉》系电影《寻龙诀》的原著作品或与原著作品《鬼吹灯》具有一定关联性,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和误认。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同为图书商品经营者,具有竞争关系,被申请人所实施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现电影《寻龙诀》已公映,若不及时制止被控侵权行为,可能对申请人的竞争优势、市场份额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10月22日上午,接到玄霆公司的申请后,浦东法院知产庭裁定世纪卓越公司立即停止在亚马逊网站上销售小说《摸金校尉》过程中使用“电影《鬼吹灯之寻龙诀》原著小说”字样;掌阅公司立即停止在掌阅书城和“掌阅iReader客户端”上销售小说《摸金校尉》过程中使用“寻龙诀原著”字样。据悉,两份裁定书已于12月23日送达。
【名词解释】
诉前禁令,是指法院依照一方当事人请求,在提起诉讼前责令侵权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以防止迟误可能给权利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或者证据被销毁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