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2月28日电 (范丽芳)28日,记者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15年第一批国家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看到,山西煤企巨头潞安集团的一下属公司因瞒报一起顶板事故被罚人民币300余万元。
信息显示,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太林乡的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7月20日井下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隐瞒不报,被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罚款3368496.6元。
此次被通报企业信息分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信息、大事故隐患(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信息、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信息。今年8月12日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致165人死亡的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被排在该名单首位。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被列入“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拟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时限从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14日。此间,单位将被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并作为银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信息采集部门将把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抽查,每年至少约谈1次其主要负责人;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2015年10月,因受煤炭行业寒潮影响,山西潞安集团启动“停薪留职”方案以自救,此次罚款或将让该企业雪上加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