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新媒体
中国搜索
微阅读 > 今日要闻
广州两级法院今年审结暴力犯罪案件2成半因琐事
2015-12-16 09:09:00
 

  昨日,《广州日报》A15版报道《女生买烟生口角 店主倒地起不来》,悲剧令人叹息,但也让人思考:区区口角何以闹出人命?记者昨日统计公开裁判文书发现,在广州市两级人民法院今年审结的730件暴力犯罪案件中,有184件因日常琐事引发导致矛盾升级,占案件总数的25%。罪名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8成伤害为轻伤,但亦酿成数宗死亡悲剧。

  案例

  买米问价生口角 五旬店主被捅杀

  “我不就是问一下价格吗,有没有必要瞧不起人。”2013年11月9日晚上,30岁的阿华在番禺一超市买米,向米铺老板赵某成询问米价,离开时觉得自己遭到老板嘲笑谩骂。回到出租屋后他越想越气,持刀返回米铺找老板理论,两人发生争执继而推搡走到一条小巷里。在打斗中,阿华掏刀刺向赵某成胸腹,致其身亡。

  惨剧发生后,阿华害怕了,待在原地没有逃跑,直到警察到场将其控制。因为很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阿华数次用后脑勺撞墙、用前额撞地,后被警察制止。他在供词最后交代“我和老板不认识,没有结怨”。

  广州市中院在2014年9月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阿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阿华提出上诉,称持刀捅人是出于一时激愤,后来极度悔恨,且家境困难,其上有七十岁老母,下有一双两岁女儿,其妻已出走,他是家中顶梁柱。

  2015年2月,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上诉人既然上有高堂待抚、下有稚儿待哺,本应明白自己肩上之重担,凡事应踌躇三思、谨慎而行,而非狐疑猜忌、好勇斗狠,以致最终酿成惨剧,令人叹息。”

  辣椒拌菜惹争执 90后男子杀工友

  吃辣不吃辣,各人各有所好,但在白云区一家工厂,两个工人却因菜里拌不拌辣椒产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导致一人死亡。

  2013年8月11日晚上6时,白云区龙湖村一工厂开晚饭,饭堂提供了三桌饭菜。22岁的徐某喜欢吃辣,便从厨房拿一些辣椒放到菜里。工友李某龙坐下后看到菜上有辣椒,不爱吃辣的他便责问徐某“放那么多辣椒干什么”,徐某生气骂道,“不吃辣椒可以到其他桌去吃”,两人吵了几句后开始吃饭。

  饭后,徐某没有消气,在饭堂门口向厂长投诉李某龙“太横”,厂长走到饭堂对面的小卖部劝了李某龙几句,李某龙见徐某跟在厂长身后,二人又对骂了起来,继而相互打斗。徐某用拳头击打李某龙头部、肩部等部位,导致李某龙头部受伤倒地,后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当天18时40分许,徐某配合公安人员归案。

  法院表示,被告人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且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对被告人徐某可酌情从轻处罚。2014年7月,广州市中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发案地区

  记者统计2015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结因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发生地发现,48%的案件发生在白云区,其次是番禺区(13%)、荔湾区(8%)。

  被告人文化程度

  在43名因琐事大打出手被判犯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中,70%是初中文化,28%是小学文化。另有1名是经营服装店的本科毕业生,涉及在经营时与人起争执。其余被告人未列明文化程度。

  案情分析:

  琐事引发暴力犯罪为“民转刑”案件

  “凡事应踌躇三思、谨慎而行,而非狐疑猜忌、好勇斗狠,以致最终酿成惨剧。”正如主审法官米铺命案裁判文书中写道,琐事引发的暴力犯罪多源于加害者好勇斗狠、一时激愤,引发口角打斗,甚至闹出人命。在司法领域,这类案件被称为“民转刑”案件,指因工作生活中的纠纷、矛盾、债务、婚恋、医患、邻里琐事等民事纠纷激化形成的刑事案件。

  生活矛盾型的“民转刑”案件发生在邻里之间,因日常生活琐事不能互谅互让,产生相邻权纠纷、争农具纠纷,宅基地、通道、采光纠纷等,为小事拳脚相加,进而演变为故意伤害或纵火案。口角小事型的“民转刑”案件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个别人法制观念淡薄,往往因喝酒、娱乐等生活小事引发口角,从而产生伤害。(记者方晴)


编辑:小微

热图推荐

来源 | 广州日报

精彩热图

 
 

24小时热评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