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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推出“河长制”整治黄河上游重要支流
2015-12-08 16:11:00
 

西宁推出“河长制”整治黄河上游重要支流

图为湟水河流域湟源县境内黑嘴桥河岸被垃圾污染。孙睿摄

图为湟水河流域湟源县境内黑嘴桥河面存在垃圾污染。孙睿摄

  中新网西宁12月8日电 (孙睿)为加快推进黄河上游重要支流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青海省西宁市出台《西宁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8日,西宁市环保局对该市四区三县等多个环保部门进行《方案》部署,使责任到人,并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湟水是黄河上游重要支流,湟水流域位于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的交接地带,湟水流域年平均径流量为46.3亿立方米,水资源利用有悠久的历史,可追溯至汉宣帝时。

  据西宁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张全录介绍,自2009年正式启动湟水河流域污染治理工程以来,湟水河流域规划建设的16座污水处理厂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西宁市和沿湟8个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断提升。对沿湟水河相关企业工业废水进行深度治理和截污纳管,部分污染“老大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同时狠抓河道砂石料厂和垃圾清运工作,开展了143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湟水河污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新《方案》的实施,能够使河道分段包干,责任到人,各区、县长就是各辖属内的河长,全权负责。”张全录表示。

  中新网记者当日跟随西宁市环保部门对湟源县黑嘴桥等多个河段检查时发现,河道两边垃圾遍地,远处不时有废水排进湟水河中。

  西宁市环保局副局长董小宁表示,西宁市环保局按照“明确目标、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推进重点河段污染整治,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力争在2016年6月前,各“河长制”管理单位按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标准,达到“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景观靓丽”;至2016年底,该市主要河道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建筑,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的“五无”标准和河道直排生活污水“全收集、全测控、全处理”的“三全”目标,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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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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