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京山12月4日电 (京公萱)12月4日,因利用改装矿泉水瓶贩毒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岳某在湖北省京山县被司法机关依法移送起诉。
王某、岳某均为湖北省京山县人,2015年9月9日,两人在京山县新市镇贩卖用农夫山泉矿泉水瓶隐蔽封装的“麻果”片剂时先后被禁毒警察抓获,现场共缴获“麻果”5100余颗,重约480余克。
据办案民警介绍,王某与岳某几年前在朋友酒桌上相识,两人决定合伙贩卖“麻果”。2015年9月9日,侦查民警发现王某行迹很可疑。禁毒民警将王某轿车逼停,一瓶放在左侧车门工具箱的矿泉水引起侦查员注意。侦查员发现重量明显比一瓶水要重,仔细察看,发现了“玄机”,撕开水瓶中间环绕的商标,内面藏着的“麻果”赫然在目,民警当即将矿泉水瓶隐蔽封装“麻果”倒出来,经清点共2500余颗,经称重为240余克。当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通过案件深挖,禁毒民警在京山县新市镇轻机大道加油站,将涉嫌贩卖毒品的嫌疑人岳某抓获,当场在其驾驶一辆黑色2000型桑塔纳轿车的副驾驶座下面查获用矿泉水瓶隐蔽封装“麻果”2500余颗,经称重为240余克。
据两人交代,2015年09月06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岳某将1瓶用农夫山泉矿泉水瓶隐蔽封装的2600颗,约240克重的“麻果”片剂交给王某,由王某在京山县城区贩卖,王某卖得现金65000余元,于当日分2次将毒资款交给了岳某。
据京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人介绍,利用改装矿泉水瓶贩毒的案例在京山县属首次发现,这类贩毒形式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增加了查处、打击贩毒违法犯罪的难度。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