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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官员因100元受处分:好多人背地里议论我
2015-11-24 10:26:00
 

  “因为100元钱,受了处分,又被曝光,好多人在背地里议论我。我感到在村里抬不起头,真是后悔啊!”日前,笔者见到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河滨街道杜庄村党支部委员、会计张宝平时,他仍为当初的“小聪明”懊悔。

  今年春节前,村里开展慰问活动,商议由张宝平代表“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走到半路时,他趁人不注意,偷偷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

  7月,群众反映村里救济资金发放有问题,湛河区河滨街道纪工委开始入村调查。张宝平听到消息,赶快将这100元慰问金补发给了救助对象。然而,纸里包不住火,街道纪工委在调查其他问题时,还是掌握了他的这个违纪事实。

  围绕张宝平的违纪问题应该如何处理,街道纪工委进行了讨论。有的人认为,张宝平的违纪行为涉及金额太少,又在调查前补发了慰问金,应该从轻或免予处分;更多的人则认为,张宝平侵害的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应当严肃处理。最终,在提请区纪委协助审理后,决定从重处理。9月11日,张宝平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了举一反三,警示他人,9月14日,街道纪工委在该村党支部专题会上,通报了这一处分决定,提出了整改要求。区纪委还在手机报上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我们认真反思了这件事暴露出来的问题。目前,已经完善了救济慰问资金管理发放和村务公开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杜庄村党支部书记张贡有说。(李瑞伍)

  【执纪者说】

  100元钱的确不多,甚至不够一餐饭钱,但是从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涉及资金的性质、侵害对象的身份以及造成的影响上看,都很特殊。对张宝平给予严肃处理,既体现了对损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的“零容忍”,同时也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平顶山市湛河区纪委 葛玉红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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