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方大部分地区进入冬季供暖季,呼吁“南方集中供暖”的话题成为热点。目前“南北方供暖之争”已经演化为“集中与分散”的供暖模式之争。
关于南方集中供暖,在许多群众翘首以盼的同时,一些部门和学者不乏反对声音。之前,反对的理由主要集中在,南方供暖时间短,设备建成后使用率低,将造成设备浪费。如今,有媒体和专家又开始拿南方一家一户的分散供暖说事,试图与北方的集中供暖分庭抗争。其实,将南方归结为一种模式有些牵强。在没有集中供暖的情况下,生活在南方的人们只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渐渐形成今天90%以上城市家庭有取暖设备的局面。不过,这种自发取暖只是在公共产品缺失下的私权救济,是退而求其次的无奈选择。有关部门不能因此就忽视了自身的公共职责,忽略了群众对于集中供暖的需求。
集中、分散供暖各有优缺点,前者能源利用效率高,连续供热效果好,但工程建设规模大、周期长,取暖受楼层、楼体质量、管网等因素影响大;后者建设规模小,管理灵活方便,但热源效率低、污染物控制难度大。诚然,从个体来看,居民家庭自备的取暖设备,效果或许不亚于北方的集中供暖,但就整个城市而言,自发无序的分散供暖,不仅效率低下,还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最近几年,“迎峰度冬”成为南方电网的一大景观,一些城市冬季用电频频出现缺口,乃至于不得不拉闸限电,企业被迫停工。同时,供暖缺失导致一些地方取暖产品坐地起价,增加了群众的生活负担。
放眼世界范围,许多发达国家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供暖体制。比如,德国政府相继颁布房屋建筑结构和供热设施节能法规、暖气和热水根据实际耗用量来测量和结算费用的计量法规。这些法规实施后,德国全社会的供暖能耗整体下降了20%到30%,每年可因此节省66亿公斤焦炭或50多亿升的燃油,同时限制了二氧化碳的排放,促进了空气质量的改善。可见,增加能耗,加剧污染并非集中供暖的死结。只要改革计量模式,探索更灵活的“分散计量”;加快老旧小区节能改造,降低建筑能耗占比,就完全可以扬长避短。
现行南北供暖分界线制定于建国初期,基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的考虑,先解决更为迫切的北方供暖问题。不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国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们已经有能力解决南方城市供暖问题。尤其厄尔尼诺等现象导致极端气候频现,冰雪南移,南方城市供暖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有关地方和部门应跳出模式之争,不搞非此即彼的一刀切,根据当地气象条件、能源状况、居民生活习惯以及承担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供暖模式,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公共产品的便利。(张枫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