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经营不善,老板夫妇合伙以向他人许诺转让、赠送股份等手段,套取40多余受害人钱财3198万余元,用于大肆购房买车炒期货,出境旅游。11月16日,此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9年2月,桂女士与丈夫凃先生成立武汉燕王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桂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占90%股份,凃为公司执行董事,占10%股份。2009年5月至2013年8月,夫妻两人分别在武汉江汉路佳丽广场、洪山区中商平价等开设4家某连锁酒店,期间,由于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支付酒店装修款、房租和员工工资等,上述4家酒店先后停业。
明知再没偿还能力,桂女士仍以武汉燕王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义,采取向他人许诺转让、赠送股份等手段,套取40多余受害人钱财3198万余元,向以上人员以支付高息785万余元外,仍有2413万余元拒不归还。在上诉阶段内,夫妇两人还大肆购房买车炒期货,出境旅游。案发后警方扣押两人购买的6套房产。
在庭审中,桂女士一再表示自己并没有诈骗,一直都在通过银行或者现金偿还借款,但是总有一些人到店面去闹事,导致员工人心涣散,才导致自己经营不下去,对于诈骗罪有异议。凃先生表示自己不清楚公司的状况,很少去公司,桂女士也多次强调丈夫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