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产业司司长谈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访谈嘉宾: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张骥
·时间:8月16日早10:00
·地点:中国日报网演播室
今年1-7月,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7592.8亿美元,同比增长0.9%,占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2.3%。其中,加工贸易进口2800.5亿美元,增长4.7%,占外贸进口总额的25.2%;出口4792.4亿美元,下降1.3%,占外贸出口总额的38.7%。我国加工贸易有何特点?对国民经济有何促进作用?转型升级的内涵和方向是什么?国家如何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有何成效?从东部向中西部产业梯度转移会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并如何规避?东部产业梯度转移是否会选择周边国家?我国是否已出现大规模向境外产业转移?主要出现在哪些行业?商务部产业司司长张骥做客中国日报网为网友解读。
以下是访谈实录。
主持人: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当前加工贸易发展的形势,以及加工贸易的主要特点?
张司长:加工贸易是在全球化深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在吸引外资、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不断加快的过程中,加工贸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实现了20多年高速持续发展。受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国际市场需求大幅萎缩,外资进入放缓,近几年来加工贸易发展速度明显降低。从今年前7个月情况看,加工贸易累计增速逐月走低,1-7月加工贸易总额7592.8亿美元,同比增长0.9%,低于全国外贸增幅7.6个百分点,占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2.3%。其中,加工贸易进口2800.5亿美元,增长4.7%,占外贸进口总额的25.2%;出口4792.4亿美元,下降1.3%,占外贸出口总额的38.7%。
总体上看,加工贸易主要有5个方面的特点:
(一)从产品结构看,以机电产品为主。电脑、手机、船舶等机电产品是加工贸易主要出口商品,机电产品在加工贸易出口中的比重从2002年的65%提高到2012年的76.5%。另外,包括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在内的高新技术产品在加工贸易出口中的占比也逐年提升,从2002年的33.7%提高到2012年的50%。与此同时,纺织服装、家具、鞋类、塑料制品、箱包、玩具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占比则从22.7%降到了8.7%。
(二)从出口市场看,以欧美市场为主。2002年以来,美国和欧盟在加工贸易出口中占比一直都保持在20%和15%以上。另外,香港凭借其特殊地理和政策优势,成为加工贸易出口产品的重要转口地,在全国加工贸易出口中的占比也保持在20%以上。2012年三地占加工贸易出口的61.8%。
(三)从进口来源地看,以亚洲周边地区为主。韩国、台湾、日本、东盟等经济体是加工贸易主要进口来源地。2002年以来,四地在加工贸易进口中的占比一直保持在10%-20%之间,2012年共占加工贸易进口的55.8%。
(四)从区域结构看,东部地区保持加工贸易区域主导地位。广东、江苏、上海等东部10省市始终处在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同时也是加工贸易发展的主体区域。2002年以来,东部10省市在加工贸易中的占比一直保持在90%以上。但随着近年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不断推进,中西部地区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也逐年提升,已从2002年的2.4%提高到2012年10%。
(五)从企业结构看,外资企业保持加工贸易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工贸易政策与外资政策密切相关,2002年以来外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保持在 70%-85%之间,2012年占比81.7%。
主持人: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历史背景,您怎么评价加工贸易对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的促进作用?
张司长:我国加工贸易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分工由传统的产业间分工逐步向产业内分工方式转变、由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转变,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布局产业链,由此带来的国际产业转移步伐不断加快。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抓住了国际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实行加工贸易政策,成功的承接了出口导向型的外商直接投资,将外资的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与我国劳动力、土地成本、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有机结合,使我国迅速融入全球生产网络,成为面向全球的低成本加工制造基地。可以说,加工贸易是国际产业分工发展的产物,是抓住机遇、承接转移的结果,体现了国际产业水平分工的特征。从上世纪70年代末以“三来一补”方式承接香港传统制造业起步,到80年代中期开展机械设备、电气装配等产品的组装加工,再到90年代中后期大量承接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技术含量较高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加工贸易获得了迅猛发展,产业层次不断提升。
加工贸易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第一,助推了贸易大国地位的确立。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从改革开放初的不到17亿美元增加到2012年的超过1.3万亿美元,在外贸进出口中的比重一度达到53%(1998年),占据我国外贸的半壁江山。加工贸易的平稳快速增长,为我国贸易大国地位的确立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解决大批农民工的就业。加工贸易极大地缓解了国内就业压力,2012年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约10万家,直接从业人员4000万左右,大约占我国第二产业就业人数的20%。随着加工贸易企业的集聚,也带动了大量间接就业。例如,根据东莞市的统计,加工贸易直接或间接提供的劳动就业岗位超过800万个,比20年前增长了8倍多;20年间,加工贸易累计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2000万个。加工贸易使大量低文化水平的农村人口转型为产业工人。也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带动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如从加工贸易发展起来的深圳布吉的电子信息产品、虎门的服装、顺德的家电、东莞的厚街家具等专业乡镇,已基本完成了由农村向城市的转变。可以说,加工贸易是不出国门的“走出去”。
第三,带动了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通过参与全球分工,不断学习掌握先进技术、标准、生产管理方式,逐步融入世界生产网络和产业链,实现了“干中学”。加工贸易发展直接带动了新兴制造业的发展。依托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从一个电子工业相对落后的国家,迅速崛起为世界IT产业最重要的硬件制造基地,制造水平和部分领域的设计水平已跻身世界一流,最新款的手机、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产品都由在华企业设计制造。加工贸易发展对推进工业化进程具有显著的正向相关效应,二者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发展格局。
第四,带动了配套产业发展。通过为加工贸易企业配套,一大批国内企业融入了全球生产网络,获得了发展机遇。例如,在手机行业,天语等手机品牌通过为诺基亚手机配套实现了超越发展。在家具行业,东莞厚街镇在以台升家具为代表的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带动下,已有上规模的民营家具生产企业400多家。应该说,没有大规模加工贸易产业集聚,就不可能有配套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为加工贸易企业配套,带动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一大批本土企业融入了全球生产网络,获得了发展机遇。在加工贸易企业聚集的苏州,加工贸易在国内的采购比重已超过60%。
第五,培养了大批技术、管理人才和熟练工人。如福建晋江有鞋类企业3000多家,从业人员超过30万,旅游、运动鞋产量约10亿双,占全国旅游、运动鞋产量的40%、世界的20%,创出了“安踏”、“361度”等多个自主品牌,这些企业的创业者以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班组长等,很多都有在大型加工贸易企业的工作经验。三星集团在苏州落户的25年内,先后培养了500余个高级研发人员、2500个中高层管理人员和4万余个熟练的产业工人,为自主创业和流向国内企业积累了面向国际市场生产和经营的宝贵经验
第六,密切了内地与港澳台的经贸关系。在10万家加工贸易企业中,港澳台企业占一半左右。目前香港是内地第一大加工贸易出口市场,占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四分之一;台湾是大陆第二大加工贸易进口来源地(不考虑国货复进口因素),占加工贸易进口总额的14.5%。加工贸易承接了港台地区的制造业,实现了优势互补,对保持港澳地区的繁荣稳定和两岸经贸往来的平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持人:正如您刚才介绍的,过去30多年加工贸易实现了高速度、跨越式发展,也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认识到,在当前形势下,加工贸易已无法再继续走速度和规模扩张的发展道路,亟需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商务部也在积极的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您能否介绍一下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内涵和方向是什么?
张司长:是的。在国际产业转移不断加快的有利条件下,30年多来加工贸易利用人口红利,发挥比较优势,保持了20%以上的年均增速,规模扩张了近800倍,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发展中的问题也逐步积累并显现出来,例如加工制造环节附加值较低;不掌握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地区发展不平衡;管理机制和政策与转型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等。除此以外,当前加工贸易发展还面临着经营成本快速上升、环境资源压力不断加大、国际竞争愈加激烈等多重压力。珠三角和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土地空间、能源资源、环境约束加大,特别是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使发展加工贸易的国际竞争优势减弱,粗放型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
面对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商务部也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出台了《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几个重要指导性文件,在广东、江苏等重点地区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示范,推动加工贸易向欠发达地区梯度转移,取得积极进展。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它不仅是政府对企业的要求,也是环境、资源等要素制约持续加大、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企业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竞争能力的内在要求。实现转型升级,需要政府支持,更要企业努力,要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始终是转型升级的主体。这一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健康发展和优化结构相结合,将优化结构作为加工贸易发展的长期任务。二是坚持市场竞争和政策引导相结合。一方面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增强企业转型升级的动力;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和指标体系,为企业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坚持中央引导和发挥地方积极性相结合。统筹各方利益,兼顾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在有利于保持经济社会稳定的基础上,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四是坚持转移和转型相结合,通过加快转型升级引导和推动转移,在承接转移中兼顾转型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我们也认识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有着丰富内涵。转型升级的目标是提高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增强盈利能力和竞争主动权。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对不同企业来说,转型升级也有着不同的含义,应选择不同的方式、方法和路径。对我国加工贸易整体而言,转型升级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的转变:一是产品加工由低端向高端转变,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二是产业链由短向长转变,向研发设计、创立品牌、生产制造、营销服务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延长国内增值链条。三是经营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促进内外资企业共同发展。四是区域由东部为主向东中西并举转变,引导加工贸易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梯度转移。五是增量由区外为主向区内为主转变,引导增量向海关特殊监管区集中。
主持人:请您再具体介绍一下近年来国家在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方面出台了哪些举措?
张司长:近年来,商务部和有关部门立足实际,在保持基本政策稳定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转型升级。主要有6个方面:
(一)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近来国内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中,保持加工贸易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定了企业预期。金融危机期间,商务部和有关部门及时暂停了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减少资金占压约200亿元,减少利息支出约15亿元。调减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商品目录,将 “两高一资”的产品从禁止类目录中调出,将限制类商品从2230个缩减为500个。同时,将内销缓税利率从一年期贷款利率6.12%降为活期存款利率0.36%,目前仍保持这一较低利率。这些政策对缓解企业困难,提振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出台推动转型升级指导意见,明确方向。
2011年11月,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方向、思路和举措具体化。这是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以来,出台的第一个国家层面的指导性文件。
(三)以示范区、试点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带动全局。
2010年底,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海关总署在在苏州和东莞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2011年3月,商务部与广东省签署了建设珠三角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协议。商务部还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海关总署分别下发了建设示范区的指导意见,以及推进苏州、东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支持示范区和试点城市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三部门还在广东省和苏州市培育认定了58家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总结宣传先进经验,为全国提供引导示范。
试点、示范工作开展以来,广东7000余家来料加工厂转型为独立法人企业,企业发展的主动权增强。专门为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打造的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已成功在东莞市举办两届,企业面向两个市场的能力提高。苏州市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集约发展,区域优势得以更好发挥。今年以来,根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部署,商务部与海关总署下发了在广东省做好加工贸易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商产函[2013]449号),明确在广东省取消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和内销审批,同时要求加强企业准入管理和联网信息共享,推动地方联网管理平台建设。广东加工贸易审批改革试点将为推动建立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相适应的新时期加工贸易管理体系发挥重要先导作用。
(四)以承接地为重点,引导梯度转移。
根据加工贸易发展规律,从2006年开始,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工作。结合我国区域发展特点,商务部和相关部门在欠发达地区共同培育认定了44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出台了促进重点承接地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承接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公共服务支撑、开展人员培训及招商引资活动等。
目前,中西部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发展迅猛,加工贸易进出口在全国占比已由2006年的2.5%上升到10%,重点承接地加工贸易进出口占中西部地区比重超过80%。
(五)不断完善政策,提高管理水平。
不断完善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目录,禁止“两高一资”产品开展加工贸易。建立健全加工贸易审批管理体系,下放加工贸易审批权限。规范加工贸易管理,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和备案、核销全部实现了网上办理。强化加工贸易管理联动机制,加强与海关等部门沟通联系,为加工贸易企业排忧解难。
(六)鼓励地方出台政策,推动转型升级。
东部地区积极探索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新路子,广东、江苏等地制定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承接转移的指导性意见,出台了支持来料加工厂转型等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中西部地区把握产业转移的机遇,把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政策举措,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承接环境,承接转移势头良好。如四川、重庆、河南等地出台了支持承接转移的一揽子政策,通过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带动本地外向型经济发展上了新台阶。
主持人:从您的介绍,我们了解到这些年来商务部和其他部门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做了大量工作,从宏观政策指导,到微观政策扶持,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请问目前这些政策是否取得了成效?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张司长:正如我之前提到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共同不懈努力。前面介绍的举措主要也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政策措施,他们的成效也将在落实过程中逐步显现出来。从目前情况看,转型升级的各项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体现在5个增强。
一是产业链地位提高,企业主动权增强。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模式已由单纯的贴牌生产(OEM)向委托设计(ODM)、自主品牌(OBM)转换。广东省统计加工贸易企业ODM和OBM混合生产出口比例达到45.4%。加工贸易企业由单纯生产制造向总部经济、研发中心等延伸,苏州2012年已有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超过180家,其中独立研发中心96家。广东省加工贸易企业年获得专利近3万项,制定各类技术标准5000多项,拥有品牌1.5万个,其中自创品牌1.1万个。加工贸易企业在产业链中地位明显提高,转型升级的主动权增强。
二是产业配套高度聚集,企业凝聚力增强。电子信息等产业的国内配套聚集程度不断加深,加工贸易国内采购和增值占出口的比重,从2002年的32%提高到2012年的44%。广东省七成加工贸易企业有深加工结转业务,企业产品平均结转2-7次后再出口。东莞电脑零部件配套率达95%,全球40%的硬盘磁头、30%的覆铜板、27%的高级交流电容器在这里制造;全球近一半的笔记本电脑、电源供应器、网络数据机、芯片、电阻等产品在苏州生产。产业链的高度聚集增强了对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同时促使企业不断提高竞争力,从而带动整个产业链实现就地转型升级。
三是市场结构多元,企业抗风险能力增强。加工贸易出口中,美国、欧盟、日本、香港四大传统市场占比从2002年的80.6%降至2012年的70.9%,非洲和拉丁美洲市场占比提升了3.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相当部分加工贸易企业从主要面向国际市场转为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广东省2012年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金额约1.6万亿元,增长约15%;苏州市2005年到2012年内销比重由10.7%提高到15.7%。市场多元化提高了企业转型升级中的抗风险能力,内销市场也更有利于企业品牌和销售渠道的培育。
四是区域布局均衡,企业统筹能力增强。2012年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1344亿美元,同比增长59%,占全国加工贸易总额的10%,比2007年提高7.5个百分点。加工贸易区域布局更加均衡,形成了东中西互动、梯次发展的良好局面,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多选择,延缓了企业向外转移,为承接新项目、新技术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增加了企业统筹发展的能力,为转型升级赢得了时间和空间。
五是民营经济迅猛发展,企业内生动力增强。2012年民营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1582.4亿美元,增长29.4%,占加工贸易总额的11.8%,比2002年提高8.5个百分点。民营企业立足本土,具有更强的转型升级动力。
主持人:您提到近年来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势头良好。但现在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加工贸易因为大进大出的特点,只适合在物流便捷的东部沿海省市发展,不适合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也不宜鼓励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继续向中西部梯度转移。请问您是怎么理解这个问题的?中西部地区该不该、能不能有效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这种转移能带来什么样的效益?
张司长:是的,关于中西部地区该不该发展加工贸易、能否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并实现稳定发展一直存在争议。有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发展的历史时期已经过去,认为中西部地区在物流、配套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开展加工贸易物流成本太高,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难以实现,加工贸易只适合在东部沿海地区运行。事实上,产业没有高低之分,劳动密集型行业中也有大量高科技。尤其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在当前和今后,仍然需要在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需要,决不能轻言放弃。应该更加深入、客观的分析我国不同区域的特点、优势和发展潜力。中西部地区既有必要、也有可能利用综合优势,弥补先天不足,通过承接转移实现高起点健康发展。
前面已经提到过,商务部从2006年就开始着力推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支持中西部地区结合自身优势发展加工贸易,会同相关部门在欠发达地区先后培育认定了三批共44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出台了促进重点承接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培育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投资贸易促进等方面支持重点承接地发展,并进而实现以点带面,带动整个中西部地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河南、四川、重庆、湖南等省市利用当地的资源、人力成本等优势,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物流条件,增强配套水平,提高承接能力,几年来在电子信息、制鞋等领域积极承接东部转移项目,逐步形成产业集聚,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分别从2006年的26亿美元、23亿美元、4.4亿美元和5.6亿美元增加到2012年的303.4亿美元、287亿美元、173亿美元和64亿美元。中西部地区在全国加工贸易中的占比也从2006年的2.5%上升到2012年的10%。目前,这一转移的趋势还在继续。梯度转移给中西部地区带来了大量本地就业岗位,改善了当地产业结构,带动了相关配套产业,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而且为推动东部地区产业提升和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赢得了时间和空间。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制定完善政策措施,通过强化公共服务支撑、开展人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优化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支持梯度转移。
主持人:近年来,中西部地区利用丰富的土地、自然和人力资源,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外向型经济取得快速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会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如何消除这种影响?
张司长:应该说明的是,加工贸易这种贸易方式本身与环境问题没有直接的关系。无论哪一种贸易方式和生产方式都应该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爱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近年来,国家采取措施鼓励中西部地区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但这种转移绝不能以牺牲中西部地区环境为代价,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在2011年底,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坚持承接转移和节能环保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快承接转移的同时,严格准入管理,依照区域生态功能来鼓励或者限制产业承接,禁止开展高耗能、高污染和过多消耗国内资源的加工贸易业务。对拟承接的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估,防止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在承接转移过程中,要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用地密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废水排放、废料处理、废物利用的科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环保标准。
主持人:有专家指出,中国人口红利出现拐点。请问您认为与周边国家相比,中国是否还有成本优势?东部的产业梯度转移是否会选择周边国家而非中西部地区?
张司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量农业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劳动力成本总体处于较低水平。但另一方面,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劳动密集型出口行业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加之受物价、房地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劳动力成本也逐步上升。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达13.26%)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劳动力成本上升趋势更加明显。广东、北京等省市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东莞等广东省二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已从2010年的920元提高到2013年的1310元,提高了42%。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在吸引外资,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中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与周边国家相比也在逐步减弱。例如,目前柬埔寨制衣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只有80美元,约合500元人民币;印度产业工人月工资一般在6000-9000卢比,约合660-1000元人民币,均低于我国同行业水平。
但与此同时,我们应看到,企业在作出是否进行产业转移的决策时,要进行各种因素的综合分析和比较,劳动力成本只是重要因素之一,还包括当地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产业配套能力、当地市场规模、以及配合龙头企业的国际产业布局调整等因素。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综合竞争优势是在逐步提升的,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这些都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综合发展环境。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吸引外资的良好环境不会发生根本改变。
中国政府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适合的发展地点,实现科学和可持续发展。在全球产业分工不断深化和细化,国际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跨国流动日益频繁和便捷的今天,企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转移生产是一种正常现象,是企业结合市场环境和条件变化,以及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自主选择。近几年来,部分东部地区企业已经开始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利用中西部地区生产要素成本较低、供给较充裕等优势开拓发展空间,取得了积极成效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目前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与周边国家相比正在逐步减弱,已出现了我国产业向周边国家转移的情况。请问目前是否已出现大规模向境外产业转移?产业转移主要出现在哪些行业?
张司长:据我们调查了解,目前我国产业还没有形成大规模对外转移,但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或生产环节转移速度较快的情况要引起重视。截至目前,产业转移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印染、制鞋、皮革制造、电子家电、塑料制品等行业。例如,今年上半年。我国对越南实际投资约7000万美元,同比增长54%。还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到柬埔寨、印尼考察投资环境、投资设厂。转移的形式既有生产能力转移,也有订单转移。
主持人:感谢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张骥司长和我们就加工贸易方面的分享,谢谢张司长,谢谢各位网友。
张骥:谢谢主持人和各位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