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永:日本有的人说,我们在1970年发现石油以前,你们中国没有提出诉求。这完全是一派胡言。为什么?中国1950年参与旧金山和会的草案,因为中方被拒绝参与会议,所以才没有正式提出,不等于中国没有这个领土意识。第二,中国在1958年,那时候已经发表了中国领海声明。在领海声明当中提到包括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同时强调,美国对台湾军事占领是非法的,美国必须撤走,中国政府将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收复台湾。这都讲得很清楚了,是由于台湾海峡两岸分裂,所以没有能够在战后实际管辖钓鱼岛,而被美国作为它的军事占领的靶场来运营。当时在台湾岛内都有驻军,这种时候中国要求美国从台湾撤军,当然是保护钓鱼岛。
日本还说,破坏“搁置争议”的是中国方面,因为中国1992年通过了《领海及毗连区法》,是你们把钓鱼岛放入中国的领海法,是你们没有搁置。这是日本强调的另外一个理由,这也是站不住脚的。为什么?因为1958年中国的领海声明已经提及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而1992年的中国领海法是在这个基础上明确提出,适用范围包括台湾,以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只不过加了一个包括钓鱼岛,其实这跟领海法一脉相承的,只不过由于这个地方日本也主张,所以中国要加上一个明确钓鱼岛,这个是第一次点明,它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日方指出这是由中国单方面的破坏搁置争议,这个也站不住脚。因为在1978年中日两国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曾经就搁置争议再次达成共识。可是就在当年,日本的右翼团体,叫日本青年社就开始登岛挑衅。它是民间的个人行为,在国际法上就是登一千次岛,带什么设施,在国际法上没有任何意义。也就是说,个人的登岛和宣誓在国际法上没有任何意义,这是可以肯定的,我们对此也提出了抗议。问题在于什么呢?日本政府单方面破坏了搁置争议的事实,这个事实是存在的。就是在1990年以前,日本的政府一个是派出了日本海上保安厅的飞机,就是直升机,在钓鱼岛设立临时的直升机停机坪。另外,日本国土交通省还用公务船运送了包括钻机在内的设备,在钓鱼岛的附近领海海域进行钻探、勘探。这些做法都是日本政府直接破坏搁置争议,有实际行动,中国政府都提出了抗议,都提出了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