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永:
关于防空识别区补充一点,日本反对中国部署防空识别区,在战后是美国不承认新中国政府,并且在台湾驻军。美国在战后首先以冲绳基地,还有台湾驻军为基本的军事前沿划定的所谓针对中国大陆所谓的防空识别区,这完全是以中国大陆为假想敌的军事敌对行为,这是冷战时期划的。到了1969年8月29日,是日本的政府从美国的手中接管了防空识别区。当时冲绳还没有归还给日本,可是在此之前就已经从美国手中接过了航空方面的识别任务。在那个时候钓鱼岛没有被划入日本的防空识别区。日本的所谓防空识别区,在1972年,也就是说日美两国的归还冲绳协议生效之后。日美在1972年5月,其实我认为是归还冲绳协议生效的时候,把钓鱼岛划入日本防空识别区。从那个意义上讲,在日美两国的归还冲绳协议没有生效之前,实际上在很长一个时期钓鱼岛究竟应该划在冲绳,还是应该划在台湾,至少从美国所划的防空识别区来看,实际上并没有明确一定要划在冲绳。甚至日本接手以后也没有划入,是在1972年5月日本修订防空识别区范围的时候,才把钓鱼岛划入这个识别区。也就是在40多年来日本对中国的钓鱼岛上空的领空是有侵犯的。中国跟日本达成搁置争议共识,所以没有采取同样行为和方式的处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在钓鱼岛问题立场上有任何变通,仍然强调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这一次防空识别区的设定,日方要求中方撤销是没有根据的。不可能一个战败国把战胜国的一部分领土私自化到自己的防空识别区内,并且阻止战胜国来设定他的防空识别区,这个实际上在世界上任何国家看来,在国际上是没有先例的,也是根本不成立的。
至于防空识别区如何操作?因为防空识别区不是一个领空,而是国际空域,是可以通过有关各国来协商讨论的,如何避免发生突发事件进行的对话、协调来处理的。因为国际空域有大量的营运航空机,不属于任何国家,不能对航空自由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中国划定防空识别区为了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确保中国的领空不受外部飞行器的威胁,而提前有一个一定距离识别的区域。第二,也是为了确保国际各国航空飞行器的安全和应有的权利。如果日方把它扩大解释为中国要把防空识别区作为中国的领空一样去管辖,这一点实际上是严重的歪曲。日本是没有权利去要求中国撤销防空识别区,甚至包括美国和其他国家,也只是对中国设定航空识别区的规定有所关切,但是他们也承认中国是有设定防空识别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