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英国路透社独家发表了埃及被推翻的前总统穆巴拉克委托律师法里德•迪布(Fareed el-Deeb)爆料称穆巴拉克可能很快获释;当天稍晚,埃及国家电视台证实,埃及北开罗刑事法庭已就穆巴拉克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作出判决,结果是“释放”;21日,法庭又对另一项指控——受贿作出几乎相同的裁决。
一些分析家认为,穆巴拉克此时获释,将令埃及本已复杂的政治局势更趋复杂化,甚至有人称“穆巴拉克满血复活”。事实是否如此?
并非如此。
穆巴拉克是2011年4月被捕入狱的,同年8月3日,他以“武力镇压及屠杀示威者”、“腐败”、“受贿”和“挪用公款”四项罪名被提起公诉,2012年6月2日,他因第一项罪名成立被判终身监禁。今年1月,穆巴拉克向埃及最高上诉法院提起的上诉被接受,法院裁定各项指控应分别重审。至8月21日,“受贿”和“挪用公款”两项指控业已审结,而另两项指控尚未重新开始庭审。
埃及法律规定,法院对全部指控作出终审裁决前,对嫌犯的羁押不得超过两年,倘受贿和挪用公款两项指控了结,而“武力镇压及屠杀示威者”和“腐败”指控尚未开庭,穆巴拉克的辩护方便可援引前述法律规定,以穆巴拉克健康、年龄等理由申请保释。所谓“下令释放”,指的就是这么回事。正因为这项条文系法律明载,穆巴拉克案检察官才表示,对法庭裁决不会提起上诉。
尽管迪布宣称“穆巴拉克最早22日即可获释”,但一些分析家认为,变数依然存在:首先,已有来自军方的消息称,即便释放,穆巴拉克也将处于软禁状态,无法行使正常公民权;其次,既然“放”是法律程序所规定的,那么倘军方真的认定不放对自己更有利,同样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做手脚——设法让尚未开始庭审程序的两项指控立即开审,便可在穆巴拉克尚未出狱或刚刚出狱之际,名正言顺地把他再塞回大牢里去。
那么,接连两项指控的“释放”裁决,是否有什么深意?对埃及局势又有多少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