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16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了应对突发性的水污染事故,水利部制定了重大水污染事件的报告办法和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不断地强化流域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
突发性水污染的处置负总责的应该是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是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是通过以下五项措施来有效地配合环保部门实施水污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是利用我们已有的水文站网,及时的提供相应的水文水质的监测预报信息,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利用现有的水利工程体系来实施应急的水量调度,来稀释污染的水体,为保障污染地区的供水安全提供重要的手段。
三是加强关键断面的水质和水量的监测。
四是做好最不利情况下的应急调度预案。
五是水利部的流域机构派出工作组到下面配合和指导应急处置的工作。
(来源:人民网 编辑:谌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