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中日两国友好城市的交往在增进两国人民之间友好感情的效果最好。在两国广泛开展友好城市交流近30年的时间里,无论哪一对友好城市,都无一例外地对对方增加了感情的牵挂,市民们都会自觉地关心对方城市的发展状况和信息。在平常的日子里,友城之间都根据自身的条件最大程度地相互给予援助。在遇到灾难时,另一方能够感同身受,相互支援、相互慰问、共同应对,体现出深厚的姐妹情谊。中国有一句古话“患难见真情”,在日本的坂神大地震、中国的5.12汶川特大地震和日本3.11大地震发生后,两国人民之间相互给予真挚同情、无私支援充分体现了长期友好交往所产生的效果。
从近30年来历史经验来看,中日两国城市友好交流的目标十分明确,这就是增进友谊、促进合作、改善民生、维护和平,中日友城交流情感真挚,效果明显,真正成为了两国公共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了两国地方政府民间友好交往的重要渠道和维系两国人民友好感情的重要纽带,为推动中日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中日双方共同庆祝邦交正常化40周年的时候,为顺应两国地方政府在各领域的深化合作的迫切愿望和新形势的要求,需要我们打造新的合作平台,建立新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交流、推动两国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以更好的造福于两国人民。
为此,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李小林会长及时提出了建立新平台、创新中日双方地方政府友好交流机制的设想。今年4月,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日本友好协会、日本知事会在东京共同举办了“首届中日省长知事论坛”活动,中日双方的15位省长、县(府)知事、副知事以及双方相关人士共100余人共聚一堂,进行了友好、坦诚的交流与对话,增进了相互理解与信任,达成了加强交流与合作的共识。我相信,中日省长知事论坛作为中日省县一级地方政府的一个定期交流的机制,必将在未来的日子里为促进两国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我想用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科思•韦伯先生提出的两种衡量政治行为的伦理标准来结束我的发言,一种是恪守信念伦理标准的行为,即宗教意义上的“基督公正,让上帝管结果”;另一种是遵循责任伦理标准的行为,即必须顾及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他认为,只有能将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两者结合在一起的人,才是真正有资格担当“政治使者”的人。由此看来,中日两国之间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世世代代友好,需要两国的政治家和各界有识之士有信心、有智慧、有责任、有担当、有长远的眼光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切实做到有利于中日友好的话多说,有利于中日友好的事多做。反之,不利于中日友好的话不说,不利于中日友好的事不做。
总之,只有那些真正恪守伦理标准,维护中日两国友好关系的大局并能用妥当的方法处理两国之间因对历史的看法、理念的分歧、文化的差别、利益关系的调整以及领土等问题出现的矛盾和分歧的人,才会在历史的长河中为两国人民所铭记。
谢谢大家!
(作者: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秘书长 韩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