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秘鲁最高法院特别法庭7月20日以“盗用公款罪”判处秘鲁前总统藤森7年零6个月监禁。
藤森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在法庭宣读其罪名和判决的时候,藤森面无表情地呆坐着。在离开法庭之前,他扬言将采取行动以便让判决无效。判决书上说,藤森在担任总统期间,曾非法使用国家钱财向前国家情报局主管蒙特西诺斯支付1500万美元的“补偿金”,犯下了“盗用公款罪”。
本月13日,秘鲁特别刑事法庭就藤森向蒙特西诺斯支付巨额“补偿金”一案开始进行公开审理。在法庭上,藤森承认曾用公款向蒙特西诺斯支付1500万美元“补偿金”的事实;但他又称,他不应该因此担负刑事责任,因为他后来用蒙特西诺斯所在机构的资金归还了这笔巨款。2000年9月,蒙特西诺斯收买反对党议员的丑闻败露,引发全国政治危机。在蒙特西诺斯逃亡巴拿马寻求政治避难前,时任总统的藤森向他提供了1500万美元的“补偿金”。
分析人士指出,藤森之所以从速认罪,是为了避免审判继续拖延下去,从而影响他女儿参加2011年的秘鲁总统大选。藤森的参议员女儿藤森庆子誓言,一旦当选就会赦免父亲。
藤森17日还为自己做了激烈的辩护,批评者称之为“为女儿进行的竞选演说”。他解释说,自己之所以向蒙特西诺斯提供巨额“补偿金”,是为了使后者离开秘鲁,从而挫败一场“军事政变”。藤森说:“对我的公正判决来自于人民,他们早已在心中赦免了我。”他还表示,之前的两项罪名和这次的“盗用公款罪”都是存在政治动机的,他并不期望在法庭上得到公正。
这是秘鲁法院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对藤森所作出的第三次有罪判决。2007年12月11日,秘鲁最高法院以“滥用职权和指使他人非法搜查私人住所罪”判处藤森6年监禁。今年4月7日,特别法庭以参与两起绑架杀人案、犯有“践踏人权罪”判处藤森25年监禁。此外,藤森还面临另一项罪名较轻的司法指控。
依据秘鲁刑法规定,罪犯的刑期根据最重的一次判刑执行,而不是数罪并罚。因此,25年是这位70岁前领导人将服刑的最长期限。秘鲁刑法还规定,年满70岁以上被判刑者可获得减刑或以在家软禁代替入狱服刑,但这不包括因犯有“践踏人权罪”而被判刑者。因此,藤森将不能享受这一司法待遇。
***相关链接——藤森简介
藤森1938年7月28日出生于秘鲁首都利马一个日本侨民家庭,1990年当选秘鲁总统,并在后来的两次总统竞选中连任。2000年11月,藤森因国内政治危机出走日本寻求政治庇护,并宣布辞去总统职务。秘鲁政府曾多次要求日本政府将藤森引渡回国受审,但日方以藤森拥有日本国籍为由,拒绝引渡。
2005年11月,藤森在造访秘鲁邻国智利时被智利警方逮捕。此后,秘鲁指控藤森犯有贪污罪等罪行,并一直要求将藤森引渡回秘鲁受审。2007年9月22日,流亡国外近7年的藤森从智利被引渡回秘鲁,迄今一直被关押在利马东郊的一所临时监狱里。
藤森被认为是秘鲁历史上最有政绩的总统。他刚上台时,秘鲁经济凋敝、政局动荡、百废待兴。面对困境,他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短短5年时间里,国家经济快速增长,社会治安也大有好转。此外,他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对付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反政府游击队“光辉道路”,并最终成功挫败了这个恐怖组织。去年11月的民调显示,有2/3的秘鲁人对藤森的统治表示支持。
(环球在线: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