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站环球在线消息:针对网上关于奥运期间部分药品将停售的消息,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重申,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兴奋剂药品,既要严格执行规定又要方便群众用药。
有媒体查阅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品种名单》和《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中药品种名单》,挑选部分常用药物,包括柴连口服液、大活络丸、复方川贝止咳糖浆、感冒胶囊、急支糖浆肠胃宁、咳喘宁、咳速停、克咳、小儿止泻灵、安宫牛黄、救心丸、流感胶囊、马应龙麝香痔疮膏、跌打万花油、风湿关节炎片、骨刺胶囊、关节炎膏、胃尔康片、腰痛宁胶囊等,称将被禁止销售。
记者致电国家药监局新闻办和北京市药监局,他们表示,除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之外,上述日常用药均可正常销售,零售药店不应擅自停售未禁售的药品。
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4月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卫生、工商等八部门对兴奋剂生产、经营、使用和进出口环节进行了全面治理。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兴奋剂药品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禁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二是对其他列入兴奋剂目录的药品单方制剂,一律按处方药销售;三是对含兴奋剂药品复方制剂按现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执行。
这些要求是依据《反兴奋剂条例》和处方药管理相关规定提出的;这些规定并不仅限于奥运会期间,而是需要药品零售企业长期执行;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同时也要保证老百姓用药方便,均不应擅自停售未禁售的药品。(来源: 北京晚报 实习生倪巽 编辑:刘一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