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议会内党派林立。自1977年以来,以两大政党利库德集团与工党每次选举均难以获得半数以上的席位,因而无论哪一政党执政,它都不得与一些小党派联合组阁,使小党派在联合政府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为了加强总理的权威和政府的稳定性,1992年以色列曾修改基本法,规定总理选举和议会选举分别举行,总理由全民直选。这一制度从1996年5月大选开始实施。然而,由于头两届总理直选的结果事与愿违,它使议会内小党派的地位得到增强。2001年3月7日,以议会通过一项基本法修正案恢复议会选举制度,议会最大政党的领导人组阁成功后自然成为总理。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