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认为在抢救过程中都是实习生,操作过程可能存在不规范,导致了婴儿死亡。“找了医院协商,对方只给2万元,其他不管,让我们一家非常气愤。”陈先生说。3月15日下午,记者陪同陈先生来到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该院医务科的卢副主任接受了采访。据其介绍,陈先生的小孩确实是在他们医院死亡,但是家属所说的因为医院未做皮试所致,医院是不认可的。因为婴儿头天入院时已经做了皮试,按医学常理,住院期间第二天打同样的点滴,患者是不需要再做皮试的。对此,陈先生表示第二天医生加了药如何解释?卢副主任解释,医生加的的药并不是抗生素类,对患者并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