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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中院庭审宽容教育促和谐
2016-03-22 06:53:31
 

  本报讯 (记者 宋建波 通讯员 杜艺)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盟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庭审宽容教育活动。该活动以法庭为平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和谐、友爱、宽容的良好氛围。

  据该院院长那澜介绍,庭审宽容教育适用于各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具体实施的时间节点为法官向当事人交代权利义务后、法庭调查开始前,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宣读关于弘扬社会主义传统美德的一段规范用语,旨在唤起人性共鸣,缓和庭审氛围,缓解当事人压力,弱化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让法庭内的全体人员切身感受到司法传递的正能量。

  据了解,兴安盟法院每位法官在开庭时除使用宽容教育规范用语外,还做到灵活掌握时机,将宽容教育贯穿于庭审全过程。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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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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