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开门的审委会向人们昭示了人民法院倾听人民群众呼声、推进司法改革的创新和担当。
2月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场增加了新座席,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代表第一次列席会议,和最高法院的审委会委员们共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送审稿)》。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在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总结审判经验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长期实践中,审委会讨论案件是关上门进行的,讨论时除了汇报人和必要的记录人员外,其他人是不准进入会议室的,更不用说列席旁听、公开报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这个前提下,最高人民法院率先垂范敞开审委会大门,可谓意义深远,影响重大。
这是人民法院倾听群众呼声的崭新窗口。有利于推进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倾听人民群众呼声。
这是人民法院接受公众监督的真诚表现。旁听人员能够了解法院重要举措的背后原因,亲身体验审委会审慎严谨的探讨过程,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体现出人民法院接受外界监督的自觉性。
这是人民法院打造阳光司法的积极作为。代表委员迎进门,问题观点摆桌面,程序议题全公开,争议异议不避贤达。这份勇气和坦诚就是人民法院致力阳光司法的最好诠释。
这是人民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深化司法改革、优化职权配置、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的重要部署,而代表委员列席审委会就是顺应司法改革要求、创新完善审委会工作机制的有益尝试和探索。
敞开门的审委会传出的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响亮声音,它向人们昭示,人民法院倾听人民群众呼声、推进司法改革的探索和实践不会停步,将以自己的创新和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