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董治良在洋浦法院调研时,问年轻法官韩军:“案件审理没人帮你把关,怎么办?”韩军回答:“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可以向《海南法院类案参考》借鉴,还可以提请分管领导召集法官会议,充分听取意见,向资深法官‘借脑’”。
“设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是解决司法尺度不统一的重要预案之一”。董治良介绍,专业法官会议由有工作经验的、业务能力比较强的资深法官组成。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如果对自己承办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把握不准,可以提请分管的院庭长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对案件进行研究,参与会议的精英法官出主意、想办法,让主审法官能够“借脑”。
“但是,主持法官会议的必须是承办需研讨案件的主审法官,法官会议发表的意见采纳不采纳、采纳多少由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自己决定,责任也是自己承担,法官会议不承担责任。”董治良强调。
据了解,海南各法院根据实际,成立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立案监督等专业法官会议,各法院均召开过次数不等的专业法官会议。2015年4月8日,海口市中院首次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就一宗执行疑难案件展开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