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范跃红/通讯员舒阅)一起看似普通的职务侵占案件,因检察官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其中隐藏的涉嫌贪污犯罪线索,遂移送反贪局立案侦查,最终固定证据,厘清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侵占、贪污的犯罪事实。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杨惠君提起公诉,随后,该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杨惠君追加起诉。
2015年6月,秀洲区检察院公诉科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一起职务侵占案。案卷材料显示: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杨惠君利用担任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上睦村综治协管员的便利,多次采用虚构自制的报销凭证和截留上睦村农村集体款的手段,侵占国家财产40余万元。
阅卷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是先后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杨惠君仅仅是职务侵占吗?会不会涉嫌贪污?承办检察官陷入了沉思。
根据调取的当地镇政府相关征地文件,征地补偿款、赔青款等均为当地镇政府为征地而发放,杨惠君为上睦村经济合作社报账员,需协助镇政府发放征地补偿款,承办检察官进一步审查,发现他侵吞17万余元征地补偿款,可能涉嫌贪污犯罪,遂将线索移送该院反贪局。同年11月26日,该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杨惠君立案侦查。
“我当时该拿的征地补偿款没拿到,到了年底我就到村里去要,没多久就发下来了。”一名村民小组组长的话引起了侦查人员重视。根据案卷材料,杨惠君通过虚假造单的手段侵吞公款,部分村民也表示没有拿到镇政府发放的征地补偿款,证实了这一点。
那么还会不会有其他手段?侦查人员调整了办案思路,经过调取账本、细致核查,将可疑的征地补偿款、赔青款等发放名单一一比对,发现杨惠君还采用重复造单的手段非法侵吞公款,如此一来,已经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村民不再怀疑,其隐蔽性更强。据此,侦查人员进一步查实了杨惠君涉嫌非法侵吞土地征用补偿款共计2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杨惠君在担任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上睦村村委会综合协管员兼上睦村经济合作社报账员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自制报销凭证、伪造签名等手段,共计侵吞公款35万余元,应当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他还于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在协助镇政府发放道路建设、污水站建设征地补偿等款项过程中,采用重复或虚假造单、伪造签名等手段,非法侵吞土地征用补偿款共计29万余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他所得款项均用于个人赌博、还债、结婚等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