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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财经]自媒体侵权如何破?聂震宁:应先授权再转载
2016-03-1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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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发展,各类版权作品开始转向更为广阔的网络平台,并催生了新兴数字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与此同时,相关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而以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自媒体,更是成为网络侵权的重灾区,这又该如何避免呢?全国政协委员、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在做客中国经济网时表示:“自媒体使我们的社会交流和意见表达更加方便,人际沟通也更加活跃,是一种非常好的舆论传播平台,应该维护好自媒体的繁荣景象。”

  聂震宁指出,以微信公众号为例,有的自媒体人经营的非常好,形成了自己的传播体系,但有的自媒体人却把别人的文章拿过来不署名发布,就带有侵权性质。虽然通常说的侵权是媒体侵权,但实际上也有个人侵权。《著作权法》里明确规定要对抄袭和剽窃进行处罚,不能因为是微信公众号就可以随便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自媒体也好、公众媒体也好、社会媒体也好,都应该先授权再转载,如果盈利还应该给作者钱,维护他人的精神权利和物质权利。 (中国经济网记者 王雅坤)

  下是本条新闻的播报内容:

  【播报】最后来看聚焦两会的第五条。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发展,各类版权作品开始转向更为广阔的网络平台,并催生了新兴数字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与此同时,相关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为此,聂震宁、白岩松等32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加强网络版权保护。

  而以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自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更有可能成为网络侵权的重灾区,这又该如何避免呢?全国政协委员聂震宁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点评】聂震宁

  【追问】当下,影视圈最火的词儿之一恐怕就是IP。虽然这是知识产权不断发展的一个现状,但过分炒作也造成了天价IP的出现。我们该如何在保护IP发展的同时,让它回归一个科学合理的价值呢?一起来听听聂震宁委员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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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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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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