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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优型健康险方案渐次亮相 猴年春节后正式销售
2016-02-04 07:46:00
 

  目前获得经营资格的7家保险公司都已经向保监会上报了产品方案,但这些产品真正走向市场还差保监会的一纸批文

  ■本报记者 冷翠华

  随着保险公司陆续发布保障方案,大众期待已久的税优型健康险产品面世已进入读秒阶段。不过,《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家还无法购买这类产品:目前获得经营资格的7家保险公司都已经向保监会上报了产品方案,但还在等待批复,产品最终上线还得以监管批复文件为准。

  既往病史界定成审批难点

  1月30日,阳光保险发布税优健康险企事业单位服务方案,此前,太保寿险等险企也已公布了其税优健康险服务方案。尽管如此,这些产品真正走向市场还差保监会的一纸批文。

  目前,平安人寿、中国人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阳光人寿、泰康养老、建信人寿和太保寿险这7家公司通过了中国信保对税优健康保险的系统验收,成为有资质提供税优健康险解决方案的险企。

  记者了解到,目前获得经营资格的7家保险公司都已经向保监会上报了产品方案,但保监会尚未批复,产品正式上市或许需要等到猴年。

  “部分产品跟示范条款完全一样,部分产品在示范条款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善,比如附加系列服务,或者对承保条件进行一些调整等。现在的关键在于,对既往病史采取怎样的界定标准,对医保目录之外的用药报销是零限制,还是部分限制等问题尚未有明确的说法,这可能是保监会没有批复产品的原因之一。”了解这一业务的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

  根据《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应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31个城市正式启动。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根据阳光人寿日前发布的方案来看,在行业示范条款基础上,其提高了保额设置,延长了续保年龄,最长可保至75周岁;在保额方面,终身最高可保100万元;此外,在服务方面还附加了家庭医生电话咨询、恶性肿瘤早期筛查等内容。

  针对产品的销售范围,了解情况的人表示,这些产品都属于个人税优型健康险,无论是单位还是有纳税证明的个人都可以购买。但是目前险企希望重点服务于企事业单位,让员工集体购买,如此,业务容易出规模,展业成本也相对较低。

  将成为员工福利

  “购买商业保险可以减免税收,这还是第一次,不仅对税收改革很有意义,而且会推动商业健康险市场快速发展。”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他表示,虽然每月200元的免税限额不高,但这会给保险消费者一种福利暗示。尤其是不少单位原本已经给员工购买了相关的医疗保险产品,税优政策实施之后,这些单位可以购买此类产品,既能给员工提供保障,同时也能为他们减税。

  同时,对于普通商业健康险,部分消费者担心价格贵的问题,税优型商业健康险则可以免除他们的这一疑虑。因为该险种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开发,并且在实操过程中有“差额返还”的这一机制。根据示范条款,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赔付率低于80%的,保险公司需在下一会计年度的3月31日前,将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此外,可以“带病投保”的原则也与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同,投保人购买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可以保证续保到法定退休年龄。在保证续保期间内,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而拒绝投保人续保。但为了保障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示范条款明确了适用的最低保额:年保险金额不得低于4万元,累计保险金额不低于15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可以“带病投保”,但保险金额可能因此受到影响。同时,值得消费者注意的规定是,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特点自行确定。因此,在这些方面消费者可以在各家险企中进行比较。此外,根据“个人税优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保险公司可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按照被保险人所在地区的不同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费率浮动。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团体组织中被保险人整体风险状况按相关规定进行费率下浮,但不得对费率进行上浮。

  《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得知,虽然保险公司经营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不能赚钱,但他们大多积极性很高,有的集团公司明确对旗下寿险公司指出:尽力开展业务,风险由集团兜底。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商业保险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仍然需要追求盈利,他们在税优型健康险上的积极行动,主要是为了与各单位建立起更广泛的合作,推动其他商业保险业务的发展。在税优型商业健康险的带动下,险企将把商业健康险与健康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产品链,保险需求有望得到释放,或撬动健康险万亿级的市场。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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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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