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今日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2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为:(1)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2)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