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交所对豫光金铅发出了沪市首份2015年年报审核问询函,其中透出年报审核的重要动向:在要求上市公司全面执行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要求、增加行业信息披露权重的背景下,2015年年报审核着重关注上市公司的行业属性,从经营模式、产业链环节、盈利能力等方面与同业公司的差异上,对公司年报进行了“刨根问底”式的深究和发问,要求其更充分揭示独有价值及风险。从而与往年的年报审核主要关注财务信息呈现出明显差异,传递出清晰的分行业监管的理念。此外,对豫光金铅业绩下降却拟推出超高比例送转股,上交所也要求公司解释其合理性。
行业定位需“正本清源”
鉴于市场历来对豫光金铅主业的“惯性误读”,上交所问询函对其行业定位和经营模式进行重点关注,以期“正本清源”。
近期,受益于黄金等商品价格上涨,豫光金铅股价“闻风起舞”,2月4日至17日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然而,在这一走势背后的,却是市场对豫光金铅“含金量”常有误读。针对这种“概念标签”,通过问询函帮助投资者准确把握上市公司的行业定位和经营模式极有必要。
事实上,豫光金铅并不占有矿产资源,亦不进行黄金开采,细究公司主业,其实应属冶炼加工型企业,位居产业链中游,加工费为其主要盈利来源。其所谓黄金业务是在加工冶炼精铅、阴极铜产品时,通过对副产品中的有价元素进行回收,形成小部分黄金产品,占比并不高,相关毛利率仅为1.71%。
据此,针对豫光金铅主业亦被误读的可能,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其黄金业务的占比和回收率,并与常规的黄金生产企业做成本比较。同时,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经营模式、加工费影响因素、产成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及同行业竞争对手情况,分产品说明营业收入与毛利率的变化情况及原因,以期为投资者准确定位公司的投资价值和风险提供帮助。
细究同业比较差异点
问询函另一大看点,在于充分体现了“同行业比较”这一分行业监管的优势。上交所审核发现,豫光金铅去年在营业收入高达110亿元的情况下,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仅为1575万元、245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是0.14%和0.22%,且金额较2014年末大幅下降49.84%和72.31%。其应收账款占比较低的情形,与其他周期性行业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的情况存在显著不同。但公司究竟有何独到“秘籍”,能将应收款管理在极低水平却在年报中并无披露。据此,问询函要求豫光金铅结合销售渠道、经营模式、应收款管理的特点,分析说明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保持极低比例且大幅下降的原因。
关注期货套保风险
通常而言,大型冶炼加工企业为减少价格波动风险,提前锁定原料成本,大多会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然而期货投资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可以应对价格风险,控制不当,进行大额期货投机,则会危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前些年,就有中信泰富等多家大型企业因期货期权衍生品的投资产生巨额亏损。而豫光金铅年报披露,在报告期内实现期货投资收益3.15亿元,占净利润的比例高达2520%,引人侧目。对此,问询函对公司潜在的期货投资风险予以了重点关注,要求其披露历史上是否发生期货投资损失,说明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并分析套保业务与现有的销售或采购业务的关系;尤其是关注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子公司豫光(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盈利与公司套期保值收益存在不相匹配的现象,重点要求公司解释其中原因。
关注高送转合理性
豫光金铅于今年2月4日披露2015年报的同时,还推出了“10转20”的送转方案,就同期沪市及同行业公司而言,送转比例之高可谓首屈一指。然而,从行业发展角度审视,公司从事的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业,属传统的强周期性的行业,面临去产能压力,成长空间有限。同时就公司自身而言,其深耕传统行业多年,亦未见爆发式成长。有分析人士指出,公司股本扩张与其业务成长趋势应当匹配,因此,脱离公司自身实际而一味追求股本扩张,其正当性及必要性存疑,同时容易导致投资者盲目跟风,助长炒作。
因此,针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问询函明确指出,在主营业务利润继续亏损的情况下,公司仍实施高送转。要求公司结合行业成长性、近三年的业务规模发展、扣非后的净利润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说明通过此次利润分配大规模扩张股本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去年1月,上交所即启动分行业监管,调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模式,由按辖区监管转换为分行业监管,如今已一年有余。期间,上交所制定了两批次13个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积累了一定的分行业监管的专业和实务经验。从此次对豫光金铅的问询函可以看出,加强问询,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将是沪市年报审核问询和公司补充披露的一大看点。(记者 赵一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