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自当日起,人民银行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
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对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的SLF操作,人民银行地方分支机构负责辖内中小金融机构的SLF操作。操作方式为足额抵押,合格资产为国债、央票、政策金融债和高等级公司信用债四类资产,操作期限为隔夜、7天和 14天三档,春节期间的指导利率分别为 5%、7%和 8%。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告诉中国日报网记者,操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其很可能是指“平稳、适度投放信贷,合理控制同业业务”的机构。由于目前流动性处于紧平衡, SLF对确保流动性安全至关重要,这意味着未来央行对各类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调控借此被极大强化了。
鲁政委认为这种SLF操作试点方式,有助于缓解目前货币市场的寡头垄断状况和流动性分布不均衡的格局,稳定市场预期。
SLF的目标利率会形成同期限货币市场利率走廊的上限,这可能也是央行探索建立新的政策操作指标利率的尝试。对市场来说,这也清晰指示出债券市场的弧顶部位已经出现,未来利率将震荡下行,而流动性优势得到凸显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等,则可能会在预先备案抵押品以获得人民银行的授信额度的刺激下释放需求,从而令收益率更快下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 何旖旎 编辑:王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