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受到损害的,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怎样把这部分风险合理转嫁呢?
派遣员工伤残
劳务派遣公司要负责
就劳务派遣中可能潜藏的风险来讲,保险专家指出,首先应从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剖析。劳动派遣的形式包括完全派遣、转移派遣、减员派遣、试用派遣、短期派遣、项目派遣、钟点派遣等。通常来讲,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好处在于:
一是企业用人机动灵活,人员进出手续都由派遣公司负责;
二是减少企业处理人事劳动纠纷的麻烦,劳动者和派遣公司有直接的劳动关系,纠纷一般都由派遣公司来解决。
如此看来,劳务派遣公司对其派遣的工人在法律上都承担有相应的劳动保障职责。一般来说会依法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而用工过程中5~10级的意外伤残等责任,一般都需要用工单位来承担。
即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需要在“五险一金”之外,进行另外的风险保障安排。
“五险一金”外
还可补投三种险
可从以下三方面考虑补充劳动保障保险:
1.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建议投保补充工伤保险,把企业自身需要承担的员工工伤5~10级残疾的未知高额风险全部转移给保险公司,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2.参投补充工伤,保险公司对参保最低人数有一定要求,对于暂时无法参加补充工伤的企业,建议选择雇主责任保险,而且应特别考虑保额较高的工伤意外和工伤医疗保障,以承担员工在工作期间的意外责任,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3.无论企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都建议设计适当的误工补贴,将企业承担的因员工工伤住院期间的停职留薪成本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