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知道,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纳税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对于那些有精明会计师的人来说,却可能将纳税降低到最低程度。人们采用各种方式合法避税,或精心策划避税性投资,或变更居住地址。逃税则另当别论,在许多国家被看成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些最狡猾的逃税者在一个或多个境外金融中心都开立银行账户、拥有空壳公司、操纵托管基金,这些往往挂名在不同人头之下。公司避税在法律上更是灰色地带。大凡公司自然无不用其所极,往往心存侥幸,要么以为税收当局既无智谋、也无资源来应对他们最低限度纳税的策略,要么以为将“流动资本”再投资,政府反而会接受减少征税。
英国前财政部长丹尼斯•希利曾提到逃税和避税的区别,将其描述为“一堵厚重的监狱之墙”。逃税和避税在20世纪末伴随金融全球化而兴旺起来。逃税变得更加方便,是由于免税区雨后春笋般出现,因为富裕国家(尤其是英国)给予了政策上的许可,认为免税区是其自有金融中心的附属产物,十分有用。至今,全世界已有了五六十个免税区,其中一些更准确地说,是“管辖秘密的区域”。他们未必都在境外,比如:美国的德拉瓦州和内华达州就适于进行公司的秘密交易。与此同时,跨国公司也有了越来越精明的策略,利用早年的跨境税制漏洞,减少公司的纳税。国际性和双边性税收协定虽然用以避免双重征税,却也会被利用来达到双重免税的目的。例如“苹果”这样的公司,始终有办法将其大部分利润解释成无国籍资产。
反击这类花招的行动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当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作为富裕国家论坛,宣布要对“有害的税收竞争”开战。自那以后,这一行动一波三折,到2008年以后力度才重新加大,因为各国无论贫富都遇到了现金短缺问题,更加不遗余力要杜绝国家税收的流失。免税区也受到非常大的压力,要向客户原籍国披露更多客户的信息。全世界似乎逐渐形成了一种信息自动交换的体制,虽然还有许多障碍需要排除。一些国家也在抵制,认为这样做与保护隐私法律相抵触。另一些国家则抱怨要强行提供客户信息,却得不到美国及其他经济强国的同等回报。过去几年里,那些指望规避纳税义务的人,日子显然越来越不好过了,今后可能还会更加难过。
改革针对公司的国际法规,并非易事。一些国家采取了单边行动,比如加强反逃税法。但是,只有多边解决方案才能真正奏效。在二十国集团的推动下,OECD正在实行一项计划,对付跨国公司名目繁多的减免税收的财务手段,包括采用混合证券、公司间刻意另价交易等手段。但是,这类手法之多,根本无法指望根除所有的漏洞,而新的漏洞肯定还会源源不断。富国政府长期以来在政策上就鼓励一定形式的避税,因为担心不这样的话,会被指责为缺乏竞争,因而吸引不来投资大户。这种情形还可能继续,无论政治上会有怎样的说法,也无论跨国公司会以怎样无关纳税的理由要在某国而不在另一国运营。
(来源:中国日报网 信莲 编辑:王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