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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地不如“种房子”?——揭开违建套补利益链

2013-06-27 11:43:1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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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充当“黑高参” “种房”专业户屡打不绝

柳州市委书记郑俊康说:“从10年前‘投资’为面临拆迁的房屋、猪圈贴瓷砖‘装修’套取赔偿,如今已发展到‘种房’。一些‘种房’专业公司形成了跨市、跨区域的产业链条,资金实力雄厚。”

“这些人到处打听重点工程项目规划,项目还未启动建设,他们竟能拿到项目坐标,几乎是一夜之间就‘种’上一批房子,手法相当专业。”郑俊康对“种房”这样描述。

业内人士指出,在“种房”利益链中,农民负责出地,“种房公司”负责出钱请“野马工程队”,待政府部门支付拆迁补偿款后,被拆迁户再向“种房公司”返还抢建成本,并平分巨额“投资利润”。

“种房公司”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形成“利益捆绑”力度也在加大。柳州日前就查处了一起在铁路扩能改造项目中,通过内外勾结建设违法建筑,骗取高额补偿款的案件,9名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了解,有极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有的接受别人利益输送,对违法建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为抗拒执法当“黑高参”,充当“保护伞”。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左崖表示,从发现违法建筑到进入强制拆除程序,最快也要近4个月时间,一些违法建筑在这段时间内很可能就已经完工,导致拆除难度增大。

“多数违法建筑都由多人参与建设,违法额度均摊后难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违法成本很低。而一旦套取补偿得逞,利润至少可达两三倍,导致‘种房’专业户有恃无恐。”彭平义说。

编辑: 柳洪杰 标签: 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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