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瓶颈让民间金融负重前行
但在缓解企业融资难和资本“堰塞湖”之外,作为金融新生代的民间金融仍面临缺乏风险控制及监管规范、产业链受阻等多重掣肘。
瓶颈一:民间金融缺乏顶层设计和有效监管。“民间金融点多、面广、量少,这对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是一种挑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表示,民间金融宜疏不宜堵,应在更高的层次上制定发展战略和明确发展方向。
“以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为例,说不清该由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金融办、银监局谁来监管,准入条件、信息披露、利率形成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也尚未形成系统的行业标准,”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王曦说,民间金融在监管灰色地带摸索前进,关键问题就在于没有明确、具体的顶层设计方案。
瓶颈二:风险控制机制缺失是民间金融发展“硬伤”。王曦认为,民间金融承担了比传统金融更高的风险,个人信用及风险控制机制的缺失使得民间金融公司容易倒闭,一些利率畸高的民间金融拆借甚至导致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和“跑路潮”等现象,引发民间信用体系的坍塌。
因产业空心化和资金空转化问题而爆发的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即是如此。现实中,超过利率最高限借贷的异化情况仍一定程度存在,“借新债补旧债”的金融模式容易产生资产泡沫,不利于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瓶颈三:民间金融存在“玻璃门”现象。集成金融集团执行总裁任晓彦表示,金融业专业门槛较高,加上民间金融的融资渠道有限,且不善于利用资金谋求未来发展,可能会与实体经济脱节;从公众金融意识来说,部分投资者也对民间金融机构存在一定怀疑,这些隐形障碍制约了民间金融产业链的延伸和完善。
民间金改期待更大突破
和讯网CEO章知方说,全国各地开展民间金融改革,在困境中探索出许多有价值的运行模式。
例如广州模式是集聚化的代表,有关民间金融机构聚集到民间金融街,并探索发布民间融资的“广州价格”,产生规模经济效应;温州模式是民间借贷阳光化的代表,突出亮点是成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鄂尔多斯模式是规范化的代表,依据《鄂尔多斯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开展治理;长沙模式则创设民间金融商会来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化,是专业化的典型代表。
黄震表示,民间金融改革须走“五化”之路:市场阳光化、交易规范化、行为法治化、利率市场化、主体机构化,“为此,可成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借助信息系统打造民间借贷的集中交易市场,通过金融集聚形成信息共享、人才流动等方面的便利,同时将民间金融机构注册成公司形式,建立民间金融备案制度,将其运行信息纳入政府监测。”
此外,业内人士建议政府对民间金融发展加大引导和扶持。完善民企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平等竞争的法律法规,在税收、再融资等方面扶持民间金融机构发展,同时谨防大量资本流向虚拟经济,加强产融对接,引导资金回归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