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订阅手机报国际 中国 博览 财经 汽车 房产 科技 娱乐 体育 时尚 旅游 健康 移民 亲子 社区 专题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加强保护保险消费者

2013-06-08 09:10:16 来源:新华网
中国日报-看世界+加关注 打印 发送 字号 T | T 我来说两句2311人参与)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7日对外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具体规范保险合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这个司法解释自2013年6月8日起施行。

这个总共21条的司法解释体现了“妥善平衡各方利益,加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精神。“保险法司法解释与广大保险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也会对保险行业产生直接影响。”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说,当然加强保险消费者的保护也应当兼顾保险人的利益,尊重保险行业发展的客观实际。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我国近年来保险纠纷案件呈连续增长态势,仅2012年一年,各级法院就新收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76430件,是2008年受理案件数量的2.7倍。

这位负责人介绍,新保险法实施以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保险人核保期间的计算、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将极大地影响法院裁判标准的统一,同时也影响保险业健康发展。

这位负责人说,司法解释积极贯彻新保险法的精神,加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保护,同时严格遵循法律解释方法,确保司法解释内容符合保险法立法本意。

“坚持诚信原则,防范道德风险”是制定司法解释的原则之一。比如对实践中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代为签章的问题,司法解释从维护诚信的角度规定,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章行为的追认,防止投保人事后随意悔约。

编辑: 陈璐 标签: 司法解释
...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30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
24小时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