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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十大热点问题 蓝筹股是股市价值所在

2012-05-09 09:28:00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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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十大热点问题 蓝筹股是股市价值所在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7日对网友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的10个方面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以下为回应内容。

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对中,在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上做了哪些安排? 答:首先,进一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全过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其次,明确发行人与中介机构、询价对象等的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第三,结合我国市场投资者的结构特点,提高了网下配售比例,同时明确了网下向网上的回拨要求,体现了重视中小投资者参与新股的意愿。第四,引入独立第三方对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风险评析,旨在为中小投资者在新股认购时提供参考,帮助中小投资者更加准确、深刻地判断发行人的风险。

问:随着越来越多的境内企业到香港以及海外上市,B股市场逐渐被边缘化,融资功能几近丧失,B股市场前途不明。监管部门能否尽快拿出明确的B股解决方案,切实保护B股投资者的利益?

答:B股是境内上市外资股的简称,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推出的一类股票。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证监会将本着负责任、不回避的态度,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问:地方养老金和银行理财资金进入股市,为什么迟迟没有动作?

答:目前,我们正在与有关部门探讨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措施。当然,养老金入市并不代表百分之百全投股票,不同的组合、不同的基金,投资要求也不相同,投资方向还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在内的债市。关于引入银行理财产品方面,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关键在于充分揭示风险,并让投资者自行选择判断。

问:投资者面临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时,民事赔偿诉讼成本高、费时长,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证监会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解决?

答:投资者通过证券侵权民事诉讼寻求赔偿,不但存在实体法律规范欠缺的问题,也遭遇了诸多诉讼程序方面的障碍。证监会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不断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一方面继续与最高法院密切配合,探索举证责任倒置等制度创新,积极推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畅通民事赔偿诉讼渠道。另一方面将以强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对《证券法》进行进一步评估,推动立法部门启动《证券法》的修订工作,按照精细化立法模式,建立健全民事责任追究等制度,增强法律本身的可诉性,充分保障投资者有效行使各项权利。

问:在证券侵权民事诉讼中,我国能否借鉴美国的经验,引入集团诉讼制度?

答:我国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诉讼,确实面临着诉讼成本高、证据获取难、索赔效率低等现实困难,证监会将从完善证券民事诉讼机制、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的目标出发,积极借鉴国外证券侵权司法实践中常用的各种诉讼模式,包括集团诉讼在内,学习其中经实践证明有益的做法,探索在证券期货领域建立、试行公益诉讼制度,推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不断完善投资者权益救济机制。

问:证监会在发展多样化投融资工具、丰富金融衍生品、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方面有什么总体考虑?

答:相对而言,我国基础产品市场化程度不高,管制严格,创新不足,风险管理的金融需求不强,产品单调,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不相匹配,投资者缺乏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难以直接从国民经济增长中获得资产性收入,分享经济增长成果。证监会将努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金融结构,积极发展多样化的投融资工具,稳步推进期货、期权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满足多元化投融资需求。

问:历史上国债期货曾经出现严重的问题,为什么恢复国债期货交易? 答:目前,中金所国债期货合约、规则及具体风控措施正在研究论证过程中。在此过程中,将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仿真交易加以检验和完善。

问:证监会为什么要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

答:当前,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现象较为普遍,迫切需要丰富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问:证监会在跨境ETF产品推出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目前,证监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在RQFII框架下推出在香港交易所挂牌的A股ETF产品。

问:证监会一直鼓励价值投资,提倡关注蓝筹股,但从目前的市场行情来看,多数蓝筹股股价长期不动,应该如何看待和选择蓝筹股?

答:证监会鼓励价值投资,是基于我国股市估值长期偏高,平均市盈率经常达到数十倍,但是现在已降低到历史最低水平,与国际上的主要市场基本相当,具备了长期投资价值,倡导理性投资遇到了比较好的时机。倡导关注蓝筹股,本质上是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绩差股不确定性更强,只有经验较丰富的投资者才适合风险较大的投资选择。

说蓝筹股是股市价值的真正所在,主要是综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从蓝筹股自身特点来说,一是蓝筹公司历史悠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用,产品竞争力强,普遍具有相对稳定的盈利能力,能较好地抵御周期波动,同时股利政策稳定,股息率较高。二是蓝筹股代表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变迁的方向,把握了时代发展的脉搏。三是蓝筹公司大市值与大流通盘的特点,使其股票交易相对不易被操控。

第二,从业绩情况来看,截至今年4月末,全部938家沪市上市公司披露了2011年年报,其中,上证180指数成分股2011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占沪市上市公司总和的93.3%和82%。去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33539.71亿元,净利润14650.08亿元,分别占全部上市公司总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74.9%和89.2%,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比2010年度增长22.8%和15.0%,不仅其业绩表现高于沪市平均水平,且在2011年度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里,其业绩增速仍高于沪市整体水平。

第三,从分红情况来看,上证180指数成分股中,共有145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利润分配预案,其中143家公司支付现金红利,拟派现总额达到4086.26亿元,占180家成分股2011年净利润总额的28%。其中,2011年派现金额超过100亿元的公司有6家。

第四,从公司治理情况来看,以上证180指数成分股为例,多数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表现较好。

另外,根据证监会的监测,今年一季度蓝筹股普遍上涨,非蓝筹股普遍下跌,二者之间的变化相差近12个百分点,说明价值投资理念正在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