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落实“新国八条”细则已上报市政府,很快将正式出台。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广州户籍家庭在广州拥有2套住房,卖掉其中一套后,或许可以再买一套。(《广州日报》2月10日)
“新国八条”明确规定,对已拥有两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如此也就“一刀切”地限购第三套房。常理上来说,一个普通家庭,两套房已基本能满足自住需求,因而,限购第三套房一般都不会误伤到自住型需求,同时也是抑制投机炒房的一个相当有效的措施,理当支持。
但已有两套房的家庭,不等于完全不需要改善住房条件。比如说,有的家庭以前分得一套福利房,或是房改房,之后又买了一套小户型房,现在想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也算得上是合理的刚性需求;再比如,以前为了规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就要交“豪宅契税”的政策,响应调控号召,买了两套小户型房,现在想买个大户型,似乎也能说得过去。
更何况广州透露的“新国八条”配套细则,拥有两套房家庭在卖掉其中一套的情况下,方可再购买一套,这已算不上购买第三套房了,自然也不会违背有关限购第三套房的规定。在限购令“一刀切”地暂停购买第三套房的背景下,“卖掉一套再买一套”究竟算不算违规,以前政策并不很明确,连银行、房产中介也说不清道不明,现在倘若明确规定两房家庭可“卖一买一”,至少在完善限购令的细则上有值得肯定的地方。
诚然,投机炒房者要严打,但打击炒房也要考虑到那些改善性住房需求,已有两套房的家庭,同样存在着这种自住的刚性需求。而且这种“卖一买一”的刚需与投资性需求有着本质区别,不能因为打击炒房而将这部分人的需求一棍子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