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互利双赢,这是中美各界的一致共识。但在落实这个共识时,却经常不可避免地出现杂音。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美国不断对中国商品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作为最新的例子,美国商务部17日作出裁决,对中国产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钢绞线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即“双反”)制裁。
美国一方面对进口的中国商品挥舞大棒,另一方面还在积极促进对华出口。近日,美国商务部长骆家辉率庞大贸易代表团前往中国。在骆家辉出发前,记者在采访时曾询问他:“你多次强调美国将推行积极的贸易促进战略,但美国目前却对许多中国商品采取了很多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你怎么看这种矛盾?”
对于记者的提问,骆家辉辩称,这些制裁案件都是美国企业提起的,它们认为受到了中国产品的冲击,而它们提起诉讼后,政府必须履行裁判责任。同时骆家辉也再三强调,受美国制裁的中国商品只占中国输美商品总额的3%,“我们不应该关注制裁的数量,而应该关注受到相关制裁和没有受到制裁商品的总值,我要再次强调的是,只有3%的(中国商品)受到这些(制裁)措施的限制。”
这应该也是中美就相关案件交涉时美方的一贯口径。骆家辉将原因都推到了企业身上,这样的解释就有道理吗?
还真未必!
奥巴马政府执政后,美对中国商品不断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美国政府名义上担任中间裁判角色,但从过去一年的实际诉讼结果看,美国政府在明显偏袒诉讼方。在一些涉华贸易案件中,甚至做到了美方有诉即受理,有受理即对中国商品制裁,有制裁即高关税制裁的结果,严重超越了执法机构的合理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