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上了解到,截至3月28日下午2点,78家央企中有3家迈出实质性步伐,通过产权交易所转让旗下的房地产业务。此外,中远集团总裁明确表态: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中远香港集团,在半年内退出其间接持有的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约8%的股权。3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要求78家央企退出地产业务并在半个月内拿出退出方案,然而从公开信息来看,被要求退出房地产业务的多数央企至今未有实际行动。(3月29日《中国经济时报》)
据记者调查,此前国资委仅表示有78家央企从事房地产业务是“不务正业”,却没有公布具体名单。到此为止,国资委承诺的央企退出房地产有两个未知数:一是退出时间是未知数。3月18日,国资委新闻发言人说,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国资退出房地产只是“有序”退出,却无退出时间表。二是退出对象也是未知数。我们现在知道了已经打算退出的4家央企,但其余74家央企都有谁,仍是不得而知。
针对央企退出房地产的两个未知数,此前的舆论已经指出,央企退出房地产需要一份时间表,不能让“有序”变成“无限”。而对于78家央企的名单,也应该早日向公众公布,从而让退出的时间和对象都清晰起来。
其实,不愿意向公众公布78家央企名单根本没有必要。
一方面,哪些央企经营房地产,同时已经被国资委界定为“不务正业”而必须退出,这些都是需要公开落实的情况,没有必要向公众保密,这样的信息公开也不会产生什么副作用;另一方面,公布78家央企名单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既有利于公众了解相关央企退出房地产工作的情况和进度,也有利于借助监督监督的力量,促使企业提高认识,早日完成退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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