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据新华网北京1月12日消息,记者12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继不久前批准深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之后,发展改革委决定扩大试点范围,“原则同意”大连、青岛等16个城市申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方案,支持这些城市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
上述16个城市还包括厦门、沈阳、西安、广州、成都、南京、杭州、济南、合肥、郑州、长沙、苏州、无锡和烟台。
发展改革委高新技术产业司有关负责人说,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自主创新战略,发展改革委决定在推进深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围绕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继续指导和推进一批城市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
这位负责人表示,上述举措旨在探索区域创新发展模式,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形成若干区域创新发展增长极,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发展改革委提出,相关城市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通过增加教育和科技投入,建设和引进高水平教育与研究机构,增强区域创新人才和技术有效供给能力;鼓励和扶持创新公共平台和中介机构发展,增强创新服务能力;探索财政、税收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新模式,支持企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
此外,发展改革委要求相关城市围绕城市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实施产业自主创新工程,加大创新能力建设投入力度,推进创新型城市主导产业升级;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加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进程,优化产业结构。
发展改革委还要求相关城市不断优化区域创新环境,形成创新友好型政策法律制度环境;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总目标,弘扬科学思想,尊重首创精神,激发创造热情,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氛围,促进创新创业发展。
(来源:新华网 编辑:谌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