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误读
[ 2007-11-19 11:20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随着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日期的逼近,抽象的劳资关系忽然变成了一个个鲜活的案例。

先是9月底有消息传出,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鼓励7000余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办理主动辞职手续,竞聘后再与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

10月22日,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发出裁员通知,全球共有200多名员工将被“无原则解雇”,其中中国员工占总数一半左右。

11月8日,日本媒体报道称,因中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奥林巴斯公司将不能再随意解雇工人及雇佣临时工,奥林巴斯即将关闭位于中国的一家相机工厂,并迁往越南建厂。奥林巴斯公司迅速对此事做出回应,称其在中国的任何一家工厂都不会被关闭,也不会裁员,但确实计划在越南建设一个新的相机工厂。

这些敏感事件的发生一次次撩拨着人们敏感的神经。

有人表达对于劳动者被“资本”随意“蹂躏”的愤怒;有人认为,不必为企业的正常战略调整而过度敏感;还有人担心,华为打响了企业“反击《劳动合同法》的第一枪”,如果法律不作调整,将会有大量的企业紧随其后......

因为《劳动合同法》,人们再一次审视着自己或者别人的劳资关系和劳资“命运”。

从改革开放前的“铁饭碗”,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年代的“资本强势”,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些劳动者感受着完全不同的劳资关系。

低薪欠薪、加班没有加班费,短期合同甚至没有合同,毫无理由的解雇,不知猴年马月的休假权利,“血汗工厂”、“民工讨薪”......

据劳动保障部统计,1995-2006年的12年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13.5倍,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5.4倍。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次全国劳动法执法检查显示,中小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个体经济组织的签订率更低;调查还显示,60%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合同,大多是一年一签,有的甚至一年几签。

专家认为,1995年至今,中国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形成了由所有权和经营权联合起来的利益主体和集团,他们共同面对劳动者,劳资矛盾已经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中主要的矛盾,但现实中劳动者的权利却一直被忽视。在此背景下起草的《劳动合同法》,将有利于保证劳动者的稳定感并进而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

包括《劳动合同法》在内,许多为保护劳动者、改善劳资关系而付出的努力都在进行中。

劳动是光荣的,劳动者的饭碗不应该是易碎的。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资新关系: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

随着11月7日华为对外宣布“7000人集体辞职事件”已结束,被媒体称为华为“裁员门”的事件暂时告一段落,但由此事引发的紧张、焦虑情绪却并没有消退。

有学者认为,华为打响了企业反击《劳动合同法》的第一枪。如果法律不作调整,将会有大量的企业紧随其后,一场大规模的企业反击《劳动合同法》的举动行将开始。

《新京报》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自《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上海一些企业因为对《劳动合同法》的反应不同而形成了三大群体:第一类是本已大面积实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大型国有企业及跨国公司,面对劳资新规反应平静;第二类以一些二流跨国公司为代表,他们目前虽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正积极“研究”新政;第三类是一些守法意识欠缺的中小民营企业,对新法的实施漠然视之。

一部共8章98条的《劳动合同法》,从起草之初就牵动了所有中国劳动者和“资方”的神经。随着实施日期的临近,关于这部法律的争论却没有平息。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部充满博弈的法律,就是当前中国社会利益博弈的缩影。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今日选萃
 
| 关于中国日报网站 | 关于环球在线 | 发布广告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工作机会 |
版权保护:本网站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站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站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