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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业用天然气出厂基准价上调0.4元
[ 2007-11-13 14:28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消息人士透露,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自11月10日起,上游油气田供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上调0.4元/立方米,各地可适当上调工业用和车用天然气的销售价格。

这份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影响出租车和公交车运营成本增支部分,可采取疏导出租车运价、发放补贴等措施解决。

由于各地天然气与成品油的比价关系不一,各地上调工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幅度也不尽相同。这份通知发出后,部分省市迅速作出反应。

湖北省物价局决定,该省城市天然气经营公司直供的工业用(含发电)天然气销售价格提高0.426元/立方米,转供其他城市天然气公司的工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提高0.40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提高到3.35元/立方米。重庆市物价局决定,该市工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424元/立方米至1.667元/立方米。成都市物价局决定,该市工业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43元/立方米至1.66元/立方米。(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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