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之二
食品召回制度正修改,很快会出台
对于存在问题的产品,将取消相关企业对我出口资格
“食品召回制度正在进行修改,很快就会出台。”李长江介绍,这项制度在实施中最大的难点是中国食品加工的小企业、小作坊比较多,大约有35万家。由于这些小企业、小作坊的情况不一,所以实施召回需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探讨,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
“对于被召回的问题产品尤其是食品,我们一定要防止它们再度回流到市场。”李长江介绍,比如,中国大陆对瘦肉精的标准是不得检出,就是不允许使用。现在经过专项整治,瘦肉精的不得检出的合格率已达到了98.8%。“对含有瘦肉精的肉及其制品发现之后一律采取销毁处理,且要追究销售者、生产者的法律责任。”李长江说。
但是另一方面,最近美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一些企业,相继出现出口到我国的食品以及机电产品质量出现了问题。
对此,李长江告诉记者,对于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国家的产品,我们都是采取:第一,向有关国家、政府部门进行通报;第二,对出现多次问题的要采取退运或者销毁处理;第三,情节严重的,我们取消相关企业对中国出口产品的资格。
比如,对印尼的水产品,我们限制对中国出口。因为印尼的水产品多次检测出不允许携带的病菌。经过整改、检查之后,合格了、达到我们的要求了,我们可以解禁。比如最近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大豆,里面含有种衣剂大豆,也就是说大豆里面有些是农药浸泡过的,这对于中国的消费者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我们首先向美国政府方面进行通报,要求进行整改、严密监管,今后不得再发生这种问题。
焦点之三
月内出台六大举措,专项整治食品、产品安全
需要加强部门协调,防止监管缺位
“我们已经开始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主要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问题。”李长江告诉记者。
据介绍,国务院最近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还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对主要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作出了部署。“这是一场特殊的战役,是一场必须打赢的战役。”李长江说。
此外,《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特别条例》、《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连续发布,“中国政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出台了六大举措,充分说明中国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高度重视的、负责任的政府。”李长江说。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陆续出台,但也要看到,“多龙治水水不治”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部门之间缺乏高效协作,导致相关制度难以落实。”有专家分析指出。
这位专家告诉记者,国家食品安全涉及多个部门,实施的是“分段式”监管,各个监管部门在段与段的衔接时出现的“缺位”或“重叠”处,往往是事故的“重灾区”。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要真正解决,必须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唯此,制度才能不折不扣得到落实,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一定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李长江说。(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