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10日发布的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报告在谈及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时透露,我国将采用“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体系,政府将逐渐放弃补贴。
2005年政府给中石化补贴100亿元,2006年又给了50亿元的补贴,给补贴的理由之一就是炼油成本“倒挂”。所以,国家要想不再补贴炼油企业,用“原油加成本”法来定价似乎就是很正常的了。所谓的“炼油加成本”法是这样的: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加上炼油企业一定的成本和利润而产生国内成品油价格。但从当初给炼油企业补贴,到现在的确保炼油企业赚钱的定价方式却是难以理喻的,“油老大”们凭啥呀?
是的,因为原油价格已经和国际接轨了,而成品油价格还是国家定价呢,这就出现了在国际原油价格高企时的炼油成本倒挂的现象,其直接结果就是炼油炼得越多亏损也就越多,但炼油企业更不能停工,停工后就将威胁到国家的能源安全,所以,确保炼油企业不亏损似乎也就是正常的了。但且慢,我们的炼油企业是单一的炼油企业吗?不论是中石油还是中石化,他们的业务都是包括从原油勘探开发到成品油销售的整个石油产业链,炼油亏损不过是产业链上的某一个环节的亏损而已。去年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这三大石油巨头的利润就占了所有央企的半壁江山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中石油更是蝉联了亚洲最前的上市企业的桂冠。所以,就算是给炼油企业补贴,那也应该是石油企业内部的事情,而不是国家出钱,否则不就成了石油巨头们两头得利了吗?将用低成本采来的国内原油卖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国际价格,之后炼油亏损了还找国家要补贴。
是的,据说2007年我们国家的进口原油已经占到了炼油总量的47%,所以给炼油企业以一定的补贴似乎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这依旧是好处让石油巨头们独占,因为仅仅是采油一项就足以保证石油巨头们财源滚滚了。据介绍,我们国家的石油(原油)资源税低得惊人,当1993年国际原油价格为10美元/桶时,两大石油巨头上缴的资源税为8-30元/吨;但在国际原油在60-70美元/桶的时候,其资源税也不过是14-30元/吨而已,虽然从2006年开始又有了一个“暴利税”,但调节作用仍旧是有限。但谁都知道,石油资源是属于国家的,而既然石油巨头们无成本地获得了国内石油的开采权,他们就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来。要想确保炼油不亏损也可以,请首先调高石油资源税,以便国人能够从属于自己的原油上获益。
在市场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的大背景下,能源价格确实有和国际接轨的必要。央行报告认为,资源价格改革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的迫切需要。由于国内资源价格长期被人为压低,多数价格低于国外,刺激出口快速增长,导致贸易顺差扩大,带来结汇压力和人民币升值预期,国际投机资本也因此迅速流入,造成资本项目顺差,最终带来国际收支失衡和人民币汇率上升压力。但提高能源价格之前必须先提高能源税,不能说公众出了更多的钱后就是垄断企业分肥,那是一种地道的不公平。而且“能源价格和国际接轨”时必须考虑到公众的收入问题,我们的收入和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差距仅仅是10倍8倍的问题吗?拿着国内的收入却使用国际价格的能源,有多少人能承受得起呢?
(作者:杨凤霞 编辑:王晶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