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在外资银行进入中国20多年后,其中几家终于获得了期待已久的回报:开展面向中国普通居民的人民币存款业务。
周一,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渣打集团(Standard Chartered PLC)和东亚银行(Bank of East Asia Ltd.)将开始接受中国居民的人民币存款,并可以开展贷款业务。在这之前,中国对外资银行的严格控制使得它们无法提供这些基本服务。
汇丰中国区行政总裁翁富泽(Richard Yorke)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重要之处在于,这是中国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的承诺实行自由化的最后一步。现在,市场开放了。我们可以开始接受任何客户的存款了。
中国居民储蓄率居高不下,银行家认为中国家庭的银行存款超过2万亿美元,对任何银行而言这都是一个巨大的商机。但中国政府过去一直禁止外资银行涉足这项业务。
为了获得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的资格,外资银行都需要根据中国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大量重组工作。其中一项要求是在中国注册为法人银行,而这个过程耗时长久,充满不确定性。
根据四家银行周末所发的法律声明,它们已经获准在部分城市开展人民币零售业务。它们都将目标瞄准了那些相对富裕的中国居民。
东亚银行是四家银行中门槛最低的,如果客户的存款超过人民币5,000元(约合650美元),该行则提供免费银行服务。如果帐户内的平均余额低于这个数字,则要每月收取10元管理费。
花旗、汇丰和渣打的门槛相对更高,基本只有中国最富裕的人群才能在这些全球银行业巨头那里开设账户。根据具体银行的不同,它们对存款余额低于8万至10万元的客户收取每月50至150元的管理费。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简称:银监会)驻上海的一位官员周日表示,总的来说,它们不是为小额储户提供服务的。
外资银行早就制定了吸引中国居民的策略,而随着向新城市的扩张、扩大ATM机网络和发起广告攻势,整个银行业也在不断发展。
中国市场的吸引力不言而喻:庞大的人口基数、25%左右的家庭储蓄率、快速增长的收入,以及消费者金融业务尚处于初级阶段,等等。中国国有银行在市场占据主导地位,但长期以来没有受到来自世界级银行的竞争,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外资银行希望能利用这个机会抢占市场。
截至2006年底,中国诸多银行中的人民币存款总额为33.5万亿元,其中16.42万亿元为家庭存款,将近占存款总额的一半。火爆的中国股市吸引了一部分资金减弱了存款的增长,但2006年的存款增长率仍达到了15%,低于2005年18%的增长率。
获准从事人民币存贷款业务的外资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必须同监管部门对中国国内银行设定的结构保持一致。中国的银行目前3.6个百分点的存贷款利差可以保证轻松获得利息收入。另外,获得存款也是提供信用卡等其他个人产品的重要一步。
中国国内银行业拥有几十万家银行网点。开始提供零售人民币业务的四家外资银行目前总计只拥有约100家网点,人们普遍预计,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这四家银行的市场占有率至多能达到几个百分点。
汇丰的翁富泽说,鉴于网点规模有限,我们必须有所侧重。不过在过去18个月中,在汇丰的中国网点中开户的中国大陆客户数量超过了海外人士数量,这令他深受鼓舞。
在80年代中期,花旗、汇丰等世界顶级银行都在中国大陆开设了办事处。在1991年前后,它们在上海设立了分行。在中国2001年加入WTO之后,按照市场准入的时间表,外资银行逐步获得了更大的经营范围。外资银行先是获准向中国企业提供外币服务。然后,在2002年初,这些银行获准接受中国居民的外币存款。
银行家将每一步都称赞为突破性进展。尽管如此,截至去年底,这70家左右在华设有分行的外资银行拥有银行资产的比例总计还不到2%。
在加入WTO五年后的2006年12月,中国最终开放了零售银行业务,允许外资银行向包括个人在内的所有客户提供所有服务。不过,在去年这个“重磅炸弹”出台前,中国政府还宣布了一条规定:为了获得与中国的银行同台竞技的权利,外资银行的中国业务要进行重组,以方便监管。
外资银行因此被迫注入更多资本金、聘用更多员工、调整所有执行中的合约、并在中国注册成立新的控股公司。对一些银行而言,重组需要重新制作贷款合约等10多万份文件,整个过程耗费了大量时间。
在本月扫清了一个主要障碍后,花旗集团中国区首席执行长施瑞德(Richard Stanley)在声明中表示,花旗在中国当地注册成为法人银行无疑是我们在这个充满活力的市场中长期发展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步。
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 Co.)等其它外资银行也表示有意重组,以吸纳普通中国人的存款。但大多数银行还是决定重点发展企业银行业务,或是通过当地合作伙伴进行运营。
(来源:华尔街日报 作者:James T. Ared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