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莱娜·佩勒蒂耶著名的男装照。
1799年11月17日,“雾月政变”之后第八天,巴黎警察局长签署一项法令:所有想要穿男性衣服的女性必须在警察局取得合法许可。所谓“男性衣服”,就是我们今天随处可见的裤子。时至2013年1月31日,在该法运行200多年之后,法国终于正式废除这条在现代社会形同虚设的法令。巴黎女性穿裤子合法了。
在19世纪的巴黎,想要在警察局申请到穿裤子的许可证,不仅要有医学证明,还需要有市长或者派出所的证明。在当时人们的意识中,长裤和套裤是男性特有的服装,尤其在法国上流社会中,女性穿裤子更被视作惊世骇俗之举。19世纪卫生运动之后,法国人发明了女性穿着的套裤和短裤,在此之前,法国女子的罗裙内没有任何衣着。那么奇怪的女性穿裤子禁令是如何来的呢?
在17、18世纪的法国,男性已有裤装。长及膝盖的套裤是当时贵族等社会上层的着装,套裤之下是长筒袜子。套裤算不上裤子,衣衫褴褛的平民穿不起这样的服饰。不过不论男性穿着什么样的裤装,社会风俗都不允许女性穿裤子。
在法国大革命之前,“无套裤”是贵族对平民的讥刺。但大革命期间,“无套裤”却成为革命党中极端民主派的光荣代称。典型的无套裤党人头戴红色的圆锥形自由帽,穿着衬衫,身着长裤,脚上一双厚木屐。在无套裤党人中,还出现了一些穿裤子的女性。裤子、女性、革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