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挨3鞭法院赔200万美元
[ 2007-07-18 10:32 ]

新加坡的鞭刑现场。鞭刑是比较残酷的,一般一次处刑是一鞭,打的皮开肉绽的,然后回去养伤,等伤好以后再受第二鞭,可见对于罪犯的身体惩罚和心理震慑是非常严重的。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新加坡政府7月17日对外界称,该国一名法官日前错误的判决了一名犯人,使得本应该受到5次鞭刑的犯人多挨了3次。

据路透社报道,这名被执行鞭刑的犯人叫迪陈永文(音译,Dickson Tan),今年20岁。据新加坡律政部长贾古玛(S Jayakumar )引用律政部网站上的话称,囚犯陈永文因涉及非法放贷,今年2月28日被法庭判处坐牢9个月,另加5下鞭刑。

贾古玛说,法庭书记在纪录执行判决令(warrant of commitment)的文件上犯了错误,把陈永文的其中一项罪名的刑罚多加了3鞭。执行判决令文件送到监狱部门,监狱官根据这份文件,于今年3月29日执行鞭刑,打了陈永文8鞭。贾古玛在官方网站上说,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错误是因为法庭书记员在电脑里输入错误的执行程序所致,但是不幸的是,法官并没有发现这个错误,这名疏忽的法庭书记员已经辞职。

贾古玛说,大法官认为,这起事件可能影响新加坡司法制度多年来建立的良好声誉,因此下令检讨法院的行政程序,避免类似事件重演。此外,法庭考虑将准备执行判决令的程序自动化,并在系统内设置检查机制,避免出现错误。

另据新加坡当地媒体报道,陈永文的母亲正在为法官错误的判决提起诉讼——一份高达200万美元(300万新加坡元)的民事赔偿。

据悉,新加坡乃继承英国的法律体制。其鞭刑制度,亦源于英国。英国在1861年通过刑法修正案,将鞭刑制度仅限于十六岁以下的犯人,同时英国兴起废止死刑的讨论,连带地也对于鞭刑的人道性质进行讨论。从故意破坏艺术的行为到非法拥有毒品,都处以鞭刑。

鞭刑是比较残酷的,一般一次处刑是一鞭,打的皮开肉绽的,然后回去养伤,等伤好以后再受第二鞭,可见对于罪犯的身体惩罚和心理震慑是非常严重的。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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