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在线消息:近年来,有关同性恋者能否结婚的问题在很多国家掀起了争论热潮。南非议会11月14日批准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案,正式成为世界上第五个也是非洲第一个通过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南非敢为非洲先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南非议会以230票赞成、41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了这一提案。南非政府在今年8月批准了该项法律的草案,并提交议会审议。执政的非国大(非洲国民大会)动员该党议员在议会表决时都要投票支持,从而保证法案顺利获得通过。
新法案将“婚姻”界定为“两人自愿的结合,这一结合需要通过严肃的婚礼或民事登记的方式记录”。而现行的法律对“婚姻”的解释为“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之间的结合”。
南非内政部长马皮萨?恩卡库拉女士在议会上表示:“为了挥别过去,我们必须与包括同性恋恐惧症在内的任何形态的歧视与偏见进行战斗和对抗。当我们争取民主时,为了与不公正的过去一刀两断,我们就曾宣布任何南非人都不能因为肤色、信念、文化和性取向受到歧视。”
南非天主教会与具有宗教色彩的保守党派对新法案表示了强烈反对。南非天主教主教团的纳皮尔主教称,就教会所知,南非各地民众都反对这个法案,法案的通过是对民主的一大打击。
***法律歧视性取向违宪
1994年结束种族隔离制度后,南非在通过的新宪法中承认了同性恋人士的合法权利,成为世界上首个禁止歧视性取向的国家,但南非是个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政府一直没有公开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
一对女同性恋的婚姻合法性之争令南非“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进程出现了关键转折。比勒陀利亚地区女性居民玛丽·富里和塞塞莉娅·邦莎斯在2002年10月举行婚礼。但比勒陀利亚地区高等法院拒绝承认两人的婚姻关系,因为她们的结合不符合现行婚姻法的规定。
南非同性恋权利团体随后提出解释宪法的要求。2005年12月1日,南非宪法法庭作出裁决,现行法律歧视同性恋者,违背了宪法,政府和议会必须在2006年12月1日前修改同性婚姻法律。这一裁决也属世界首例,之前还没有任何国家的宪法法庭以“歧视性取向”为由判定法律违宪。
除了南非,目前荷兰、比利时、加拿大、西班牙和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化。德国、法国、瑞士、英国等则允许同性恋者的“民事结合”,佛蒙特州与康涅狄格州则允许同性结为“民事伴侣”。
(康娟)
(编辑:王晶)
***相关链接:“同性婚姻”大事记
1989年10月1日,丹麦成为第一个认可“同性结合”(same-sex union)的国家,允许同性伴侣进行登记,但这并不是立法承认同性婚姻。
2000年,美国佛蒙特州州长霍华德·迪安签署法律,允许同性伙伴之间的“民事结合”(civil
union),佛蒙特成为美国第一个认可同性结合的州。“民事结合”是由佛蒙特州创造出的新法律关系,自此后被广泛使用。
2001年1月1日,荷兰成为第一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same-sex marriage)的国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传统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2002年,挪威、瑞典、冰岛、德国、法国和瑞士认可同性的“民事结合”,赋予其大部分传统家庭所享受的权利,其中瑞典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孩子。
2003年1月30日,比利时继荷兰之后,成为世界上第二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但这部法律禁止同性家庭收养孩子。
2004年2月4日,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婚姻适用于同性间的结合。
2005年6月30日,西班牙下议院第二次通过同性婚姻法案,推翻参议院一周之前否决此法案的决议。7月3日,西班牙正式成为第三个全国性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提案,成为继荷兰,比利时与西班牙后世界上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
2005年12月5日,英国正式允许同性伴侣的“民事结合”,希望建立同性伴侣关系的人必须在当地政府登记,以享受和异性夫妇同等的待遇。
(康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