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个省通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实现了从“养儿防老”、“土地养老”到“社保养老”的转变。
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介绍说,2009年9月该省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填补了养老保险制度的一项空白,是浙江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走向不断深化完善的一座里程碑。
据了解,2009年9月,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按规定给予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并在全省范围内加快推进参保缴费,扩大覆盖面。
截至目前,浙江全省城乡居保参保人数达到1299万人,全省平均养老金标准达到120元,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已经迈入“全民社保”时代。
随着时代的发展,延续数千年的“养儿防老”模式在农村遇到挑战,独生子女们逐渐感觉到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的双重压力。记者在基层采访期间,一些村党委(支部)书记反映,以前村里兄弟分家,赡养问题让他们最头疼。现在有了养老金,虽然不多,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后顾之忧,纠纷少多了。
陈加元表示,浙江省还将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城乡居民能接受、基本养老能保障的原则,研究解决各类城乡养老保障制度间的整合衔接,巩固提高参保覆盖率,确保全省所有符合参保条件、有参保意愿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制度范围。同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逐步缩小与其他群体的养老待遇差距,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需要。(记者 岳德亮)
实习编辑:范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