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拨通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管丹的电话,耳边传来了开心的笑声,“是反补贴的事吧?我们赢了第一步!”
当地时间3月22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将对127家中国复合木地板制造商或出口商征收最高可达27.01%的反补贴税,对上海伟佳等三家企业征收2.25%,良友木业有限公司和嘉兴百霖进出口有限公司、裕华木业有限公司等三家浙江企业则不予征税。
虽然只是初裁,管丹和同事们还是很高兴,这意味着头顶上的两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很可能将撤去一把。
这两把剑就是来自美国商务部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去年10月,美国硬木地板商联盟向美国商务部申请,要求对中国产木地板征收高额反倾销关税,同时征收反补贴关税。案涉169家中国企业,三林集团、上海伟佳家具有限公司、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和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等四家出口量大的企业被要求强制应诉。记者从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局了解到,浙江企业的涉案金额为9538.02万美元,良友和裕华又占其中的多数。
“美国这次是来势汹汹。”据管丹介绍,美国市场占据中国地板行业出口总量的三分之一,如果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反倾销成立,很多相关的国内企业可能不得不退出美国市场,“特别是那些小企业,会遭遇灭顶之灾。”位于嘉善的良友木业就是一个代表,对美出口占到该公司业务量的80%以上。如果败诉,公司所受的冲击“无法想象”。裕华木业有限公司也面临着同样的窘境。
作为强制应诉企业,良友木业和裕华木业只能选择应诉。良友木业海外销售部负责人赵建中介绍,他们早已聘请了中美两国的律师,按照美国商务部要求整理证据资料,进行诉讼抗辩,从而换来了最好的结果。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127家企业却不得不面临27.01%的反补贴税。据商务厅公平贸易局人士介绍,美国商务部裁决时对这些企业适用的是“不利可得事实”(adverse facts available.缩写为AFA),即调查机关调查期间发现这些企业存在隐瞒事实等不合作行为,于是便采用对这些企业绝对不利的事实来作出裁定。“27.01%的税率相对于此前的不锈钢案以及类似案件来说,并不高。但是就这个案件本身来说,却是最坏的结果。”他认为,这些企业在应诉过程中可能存在调查问卷填写不完善等失误。
据悉,反倾销初裁将在5月份作出。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张少虎 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