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1月17—18日召开的湖北省水利局长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湖北将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圈一带”(武汉“1+8”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突出防汛抗洪中心、粮食安全大局、民生水利重点、生态水利方向、改革创新动力,进一步增强应对有力的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合理高效的水资源配置能力、环境良好的水生态保护能力和科学规范的水利管理能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湖北特色的水利现代化之路。
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通过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两江”(长江、汉江)防洪保安、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生态修复和保护、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资源科学配置、水能资源开发“八大工程”;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建立完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和责任考核“四大制度”;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水价合理形成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努力实现“水旱灾害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平进一步提高”四大目标。
使长江、汉江综合防洪能力基本达到防御1954年型洪水、1935年型洪水标准。主要支流和重点湖泊防洪能力达到国家标准。规划内中小河流重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重点蓄滞洪区能够正常运用。主要城镇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高。平原湖区除涝能力达到10年一遇。全面完成全省病险水库、中大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全面完成山洪灾害易发县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和重点山洪沟治理。
力争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1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到173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66立方米以下。全面解决1500万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村通”。完成70%的大型灌区、50%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全省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以上,恢复和改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90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0万亩。
基本解决地级市和饮水不安全县市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问题,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中小水电实现有序开发、可持续利用。有效管理地下水。
使全省河湖纳污总量控制率达90%以上,主要江河湖库水生态明显改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万平方公里,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新增水电装机150万千瓦,实施300处中小水电站增效改造,解决30万户农村居民小水电代燃料问题,建设28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编辑:冯媛